胃癌具體治療原則,針對胃癌具體治療原則這個問題做如下介紹:
手術是目前惟一有可能治癒胃癌的方法,應按照胃癌的嚴格分期及個體化原則制訂治療方案,爭取及早手術治療。對中晚期胃癌暢因有較高的復發及轉移率,必須積極地輔以術前、後的化療、放療及免疫治療等綜合治療以提高療效;治療方法應根據胃癌的病期、生物學特性以及病人的全身狀況選擇。如病期較晚或主要臟器有嚴重合併症而不能做根治性切除、也應視具體情況爭取做原發灶的姑息性切除,以利進行綜合治療。對無法切除的晚期胃癌暢應積極採用綜合治療,多能取得改善症狀、延長生命的效果。
胃癌根治術包括胃切除和胃周淋巴結的清除。其他治療包括:①全身療法有輔助化療、生物療法(生物反應調節劑、免疫治療、基因治療)、中醫藥治療等。②局部治療方法有放療、腹腔灌注療法、動脈介入治療等。其中輔助化療較常用,可在術前、術中、術後進行。根治手術後尤其是對IV期胃癌病人術後化療,可望提高5年生存率;晚期胃癌採用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可望取得較好的近期療效。最常用化療藥物是5-氟尿嘧啶(5-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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