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作為一種全身性代謝性疾病,其併發症很多。而視網膜病變(DR)是其中最嚴重的糖尿病併發症,由於DR不可逆而成為致盲的重要病因。調查顯示,中國成年人糖尿病中DR的患病率高達27.9%~43.1%。
臨床數據顯示,在未出現眼底出血和視網膜脫離之前,進行早期干預和積極有效的治療,90%以上的患者可以因避免喪失視力。因此專家提醒大家,DR 雖然不可逆但是可防可治,早期關注及時干預至關重要。
糖尿病患者需檢查視網膜病變
由於高血糖等代謝紊亂對晶狀體、玻璃體、眼底血管神經等組織的持續傷害,病程超過10年的糖尿病患者,超過一半會合併眼部病變。其中,位於眼底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發生率最高,危害也最嚴重。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是長期高血糖的結果,但血糖正常的患者也不一定就「萬事大吉」。當糖尿病患者的病程越長,特別是伴有高血壓、高血脂、吸煙、肥胖或有遺傳因素時,即使血糖相對穩定,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的發生率也會更高。
一般來說,根據糖尿病病程、既往血糖水平及既往史(青春期開始時間、肥胖症、腎臟疾病、系統性高血壓、血脂水平和妊娠情況等),結闔眼科檢查和輔助檢查結果,就可明確診斷DR。
眼科檢查包括最佳矯正視力(BCVA),眼壓,裂隙燈顯微鏡檢查(如需要,應進行前房角鏡檢查排除房角新生血管)。散瞳後眼底檢查是必要的,還需特別注意周邊部視網膜和玻璃體。輔助檢查項目包括眼底照相、螢光素眼底血管造影(FFA)、眼相干光斷層成像(OCT)、視網膜厚度檢查儀、眼部超聲檢查。眼底照相對糖尿病患者特別是早期患者很必要,可作為基線資料記錄患者最初的眼底情況。
不同糖尿病患者診斷DR要求有區別
值得一提的是,DR 在病變早期可無自覺症狀,患者視力的好壞並不是判斷有無DR 的標準。為了儘可能不錯過治療的最佳時機,一經確診糖尿病就應立即檢查眼底,並且每年定期複查1~2 次。但是對於不同的糖尿病患者來說,應該診斷的時機也是有區別的:
1、1型糖尿病人在糖尿病發病後3-5年內應該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散瞳後的全面眼科檢查。通常在10歲以前無需評估糖尿病眼病,然而有證據提示,青春期前糖尿病對微血管併發症的發生可能是重要的,因此應用指南於具體患者時應進行臨床判斷。
2、新診斷的2型糖尿病人應盡快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後的全面眼科檢查。
3、1型和2型糖尿病患者隨後的檢查應該是每年1次,並由在診斷與處理糖尿病視網膜病方面有豐富知識和經驗的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檢查。在視網膜病發展時,需要更多次的檢查。由於涉及的資料有限故推薦此隨訪時間間隔。
4、已患糖尿病的婦女如果計劃妊娠應進行全面的眼科檢查,並應告知糖尿病視網膜病發生和/或發展的危險性。一旦妊娠,應在妊娠的前三個月進行全面的眼科檢查,且妊娠期密切隨訪。
5、任何程度的黃斑水腫、嚴重的NPDR或任何PDR病人均需要眼科醫生的及時治療,眼科醫生應在糖尿病視網膜病的管理和治療方面具有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已知有嚴重非增殖性的或更加嚴重的視網膜病的病人,一旦發生PDR,應即刻轉診眼科醫生。2型糖尿病和嚴重NPDR的病人,及早轉診眼科醫生尤為重要,因為此時激光治療可使嚴重視力喪失和玻璃體切除術的危險性減少50%。
6、應鼓勵糖尿病視力喪失的病人接受在弱視治療方面訓練有素的或經驗豐富的眼科醫生或驗光師的治療,以努力恢復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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