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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 類風濕關節炎新準則

近年風濕科的醫學科研發展迅速,在確診與治療類風濕關節炎上有很令人鼓舞的進步。類風濕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是由於不正常自體免疫反應集中侵襲關節所致。

過往其治療目標,僅限於舒緩關節炎症的痛楚。多得醫學科技的進步,今時今日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已能做到對於控制病情,預防病情演變惡化,使關節不致因侵襲受累而引致變型。不過要做到這一點,關鍵是及早治療:病人必須要在類風濕關節炎早期便開始接受治療。

美國風濕病學會及歐洲風濕病聯盟在2010年聯合為確診類風濕關節炎發出新的準則,以偵察診斷早期類風濕關節炎為目的。對比之前由美國風濕病學會於1987年訂下的舊準則,新標準有以更強調病人的臨床表現,特別是病人受累的關節種類與數目。

其次,驗血結果是重要考慮因素,包括類風濕因子(RF)抗環瓜氨酸(CCP)抗體、發炎指數如血沉降(ESR)、丙反應蛋白(CRP)等。更重要的是,新準則下病癥無需出現持續超過六周才能考慮確診,這樣更能保障可在類風濕關節炎最早期時,便已可得到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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