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低血糖治療原則是什麼?新生兒低血糖治療原則是什麼介紹如下:
一、預防
比治療更為重要,對可能發生低血糖者從生後1小時即開始餵10%葡萄糖每次5—loml/kg,每小時1次,連續3—4次;生後2—3小時提早餵奶。
二、補充葡萄糖
1.對低血糖患兒,立即用25%葡萄糖2—4ml/公斤,按lml/分鐘的速度靜滴,隨後繼續滴入10%葡萄糖液。
2.如不能維持正常血糖水平,可將繼續滴入的葡萄糖液濃度改為12.5%—15%,以8—l0mg/(kg·分鐘)的速度滴入。
3.如血糖已>2.2毫摩爾/升1—2天,則改為5%葡萄糖液滴入,以後逐漸停止。
4.在血糖穩定以前,每日至少測血糖1次。
三、激素療法
1.腎上腺皮質激素:如用上述方法補充葡萄糖後,仍不能維持血糖正常水平者,可加用氫化可的松5—lomg/(kg·日),或強的松1mg/(公斤·日),至症狀消失、血糖恢復後24—48小時停止,一般用數日至1周。
2.胰高血糖素:0.1—0.3毫克/公斤肌注,必要時6小時後重複應用,也有一定療效。
3.腎上腺素、二氮嗪和生長激素:僅用於治療慢性難處理的低血糖症。
四、治療原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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