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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學堂] 如何應對幼兒的第一反抗期

在2歲前,幼兒日常生活上的一切都必須依靠成年人來協助完成。但2歲以後,孩子開始學會獨立走路,能用自己的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意思和要求,並且能夠以手眼協調進行一些複雜的動作。這個時候,正是幼兒獨立性和自尊心發展的重要時期。因此,很多家長會發現,2-3歲的幼兒不如以往那麼聽話,有時大人要求幼兒做的,他偏不做,甚至要求大人按照他的意願去做。這樣的現象一般到4歲左右會達到一個高峰期,心理學家往往將幼兒的這一個時期稱為幼兒的「第一反抗期」。那麼,家長面對這個時期,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要尊重和理解孩子。

在這個階段中,孩子往往善於模仿,喜歡自己做事情。因此孩子的意願往往會和父母的意願產生很大分歧,孩子便會對否定他自我意識的人產生煩厭的情緒,從而頂撞父母。如果父母不理解孩子,反而堅持和孩子較勁或者強迫孩子按自己的意願做,就會造成反效果,強化了孩子的叛逆心理。

孩子自我意識的建立,意味著他已經成為一個不再從屬於父母的獨立的人,這是幼兒心理發展中重要的一環,家長要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的個體,尊重他,鼓勵他。孩子願意自己洗臉、洗手帕、拿東西、穿衣服的話,家長盡可能讓孩子自己去做,並且給予適當的幫助和鼓勵。儘管孩子的各種動作還不是很熟練,要花很長的時間,甚至還會損壞東西,但家長也要有耐心,不要訓斥孩子,否則孩子會因為被干涉太多,被過分保護,而變得膽怯、不能獨立,甚至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其次,要態度明確,是非分明。

一些合理的、對孩子有益的事情,家長可以支持和鼓勵孩子去做。但當孩子堅持做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時,家長就不能一味地迎合他,而是要在把握原則的基礎上,耐心給孩子講道理,反覆講解直到他從心理上真正接受。這樣可以逐漸使孩子產生「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的意識,對孩子的心理健康發展很有幫助。

要善於誘導,轉移注意力。

對於一些不適合孩子做的事情,家長應該善於誘導,讓孩子轉移注意力去做其他的事情,不要用強迫命令的方式。例如,孩子出門不願換衣服的時候,父母不應只是責備他,可以改用其他的方式誘導他換衣服。例如拿出兩件漂亮的衣服,試著讓孩子選選看。這樣孩子的注意力就會轉移到衣服的選擇方面,慢慢就能誘導他穿衣出門了。

當然,當孩子進入幼兒「第一反抗期」之後,最重要的還是要求家庭成員要做到意見統一。當孩子堅持自己不合理的意願時,若家庭成員各自持不同的態度和意見,將會令孩子無法判斷正確與否,讓他感到無所適從。

幼兒時期是孩子成長的重要階段,家長如能順利處理孩子的反抗期,就能強化孩子的獨立意識和自信心。這對孩子一生的發展將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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