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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非禮女學員瑜伽導師囚45月

非禮女學員瑜伽導師囚45月
  
聲稱曾任內地省隊體操隊員及國家體院教練的六旬瑜伽導師,藉口教四名年輕女學員拉筋及輸入氣功,乘機「抽水」,最嚴重曾舔啜一名女學員的肚臍及下體。他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10項非禮罪成立。暫委法官郭啟安昨日斥被告嚴重違反學員對其的信任,行為可恥,令女學員蒙受莫大傷害,判他監禁3年9個月。
法官斥做法可恥沒悔意
現年65歲的被告文鋒聞判後還不知錯,反而舉手,透過律師向法官堅稱無辜,其妻則在旁聽席失望痛哭。肇事瑜伽中心昨並無開門營業。文鋒在定罪前曾接受本報訪問稱,因受案件拖累,部份學員已退學。他過去每星期上一堂課,後已因避忌,沒有再授課。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年輕時曾在內地任省隊體操隊員及國家體院教練,後習瑜伽,發展成為事業。他被定罪後,辛苦經營20年的成果毀於一旦。他因腰骨痛,不時感痛楚。其妻仍信他清白,認為是同業抹黑,請求輕判。法官則指,被告身為瑜伽導師,以補課及指導為名,誘使女學員與他獨處,然後作出不同程度的非禮行為,做法可恥,又有變本加厲趨勢,嚴重違反學員及其家長對導師的信任。法庭須反映案件引發的公憤,並撫平事主的情緒。被告不認罪,沒有悔意,逼事主出庭覆述不愉快的經歷。她們作證時表現激動,可見受到莫大傷害。控罪指,文鋒於06年7月至去年5月,在他經營的荃灣區體育康樂聯會健體中心中國香港瑜伽會,十次非禮年齡介乎15至24歲的女學員,當中包括中學生、大學生及見習空姐。
藉詞輸氣啜肚臍舔私處
據事主供稱,身高僅五呎的被告不時藉口教導女學員拉筋,「抽水」摸胸,並模仿做愛姿勢,用下體壓向對方臀部或下體,甚至發出呻吟聲。他又砌詞指女學員體虛,藉口傳授她們氣功治療,乘機拉高對方上衣,吸啜其肚臍,甚至脫去女學員的內褲,舔啜對方私處「輸氣」。有學員在閒談間講起「阿sir 好鹹濕」,驚覺其他學員同遭侵犯,遂報警求助。案件編號:DCCC465/08
 
非禮女學員瑜伽導師囚45月圖片1
瑜伽導師文鋒10項非禮罪成,被判囚3年9個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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