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園長來說,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孩子在幼兒園的意外傷害了。同樣的問題如果在家裡孩子蹭破點皮、磕個疤,父母可能不是很在意。
趙園長經常到班裡去查房,那天正好有兩次班裡剩飯了,因為孩子的飯是定量的,趙園長去查看為什麼孩子剩飯?是老師沒有及時給孩子加飯,還是孩子不愛吃?到底是食堂的問題,還是老師誘導的問題?所有的班都看過了,進了最後一個中班,有的孩子正在吃飯,有的孩子吃完飯在旁邊玩,遙遙剛剛吃完飯。一看到園長,每個孩子都特別興奮,孩子們一起叫喊著撲?"趙爸爸",趙園長最怕孩子撲過來,所以伸開雙臂迎接他們,當其余的孩子撲到了趙爸爸懷裡的時候,沒有遙遙,因為小遙遙只顧跑,沒有看見鋼琴突出的一塊,''乓''撞在鋼琴上,已經栽在地上了。
趙園長趕緊帶孩子去醫院,醫生建議孩子進急診,"不要,要到美容科。"美容科的線也細,針也細。打麻藥的時候,趙爸爸在流淚,象紮在自己的心上一樣。趙爸爸對一切都在盡力。在醫院的時候,他趕快通知孩子的爸爸媽媽,他們當時沒有來,說?"這很正常,在家也難免。"正好撞在腦袋上的頭髮邊上。縫合之後兩個月就看不出來了,如果沒有人指出來,根本看不見。
遙遙的父母都是大學本科畢業。在處理這些事的過程中一切都正常,後來,遙遙的父母要幼兒園去醫院開個證明:孩子今後不會因為這個疤影響生活、工作以及一系列的問題。醫院不出示這樣的證明。不能保證孩子因為這個疤參加不了工作。就著這個岔遙遙的父母讓幼兒園賠償精神損失費、醫療費及其它費用,共20萬。
因為這事,趙園長天天到孩子家裡說盡了好話。"你放我一碼,自今天起到孩子畢業(共2-3年的時間),我不收孩子任何費用?"孩子的媽媽已經下崗,爸爸是個司機。孩子的爸爸左右不了孩子的媽媽的思想。
有一天孩子的媽媽到趙園長的辦公室:"今天你給也好,不給也好,我等你答覆。"躺在辦公室的沙發上,當時教導主任和幾個老師都在。趙園長說:"你們先出去,我和她談談。"因為趙園長不好意思當著老師說那些非常寒酸的話。可是,幾個老師剛一出門,孩子的媽媽就從裡面把門"叭"反鎖了。趙園長想壞了,假如她在那個時間有過分的行為,更"吃不了兜著走了!"後來,教導主任說,"其實你讓我們出來是個錯誤。假如她怎麼樣,對你不利。"趙園長這時才考慮到事情的嚴重性。趙園長覺得與孩子的媽媽怎麼說都不行,就找到孩子的爸爸,孩子的爸爸說:"既然我愛人給你交涉了,我就不好參與了!"趙園長還是堅持每天買禮物去孩子的家裡,媽媽說:"你甭給我弄這一套了,弄這一套已經沒有用了!你就等著接傳票吧!"趙園長說:"你有沒有必要拿孩子做籌碼,為了你暫時的生活?""這個你不用管!
這事後來告到教委、婦聯的未成年保護委員會,兩者就從中間調節。他們對趙園長說:"這件事情你不可以不彎腰、不可以不低頭。"趙園長當時也有魚死網破的想法,其實孩子的父母沒有必要整死趙園長,也得不到什麼好處。趙園長也不是不想賠,在家長還沒有說賠款的時候,趙園長就說了:"孩子的以後費用就不收了,我對孩子有責任,我傷害了他。"因為孩子永遠記得這個疤,記得這個疤是怎麼來的。
遙遙對趙爸爸特別好。在交涉這個事情的時候,趙爸爸沒有告訴孩子真相,孩子的父母也沒有告訴他。後來,孩子的爸爸媽媽接受2萬元賠款後,帶著孩子離開這個幼兒園,孩子還不願意離開。在幼兒園賠錢之前的4個月,遙遙一直在幼兒園,但是父母沒有交費。賠完錢之後,遙遙就轉走了。
趙園長說自己辦幼兒園很後怕。假如這件事情在國外,可能就不算事情,家長會認為,孩子摔摔打打,很正常,他不摔打,怎麼知道那兒危險?鋼琴本身就凸出一塊,有很多設計師沒有考慮孩子的視線位置.媽媽的心態讓趙園長難過。那個時間,趙園長在考慮,幼兒園是不是還要做?
"平時看著幼兒園的老師笑呵呵,很輕鬆,其實他們很緊張。星期六、星期日才是真正的輕鬆。星期一到星期五天天是如履薄冰,不定哪天會有什麼事情發生。不管什麼樣的意外傷害,幼兒園都要全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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