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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孩子應從小學會自我保護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千般呵護,不如自護」。為此,我們就幼兒意外事故的發生原因及對策進行探討。

一、意外事故發生的原因

幼兒的意外事故,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人們沒有事先估計到或難以預料的偶發事件對幼兒造成的傷害。

對幼兒園發生的意外傷害事件進行了調查分析,發現事故發生的原因大致有三種:

1、幼兒體質差,體能弱而造成的傷害。

幼兒由於年齡小,體質和體能發展不理想,在活動時往往把握不好平衡,身體重心不穩,動作不協調,反應慢,不靈活,相撞時躲閃能力差,加之成人對幼兒的過度保護,過分替代,沒有給他們提供更多的鍛鍊機會,甚至剝奪了幼兒實踐、學習自我保護的機會,因此,意外傷害事件就很難避免。

2、幼兒不良行為造成的傷害。

目前,很多父母只重視孩子的智力發展,往往忽視孩子生活習慣和自我服務能力的培養,這就造成有些幼兒任性、執拗,集體意識差,謙讓、友善不夠,在遊戲和戶外活動時,規則、秩序的概念較為淡薄,玩興大發時,容易一擁而上,發生爭搶、擁擠等現象,這些不良的生活。行為習慣正是發生意外事故的隱患。

3、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足造成的傷害。

我國傳統的兒童保教觀是「保護」、「養育」,兒童在成人的全方位保護下成長起來,他們在意外事故中,表現出不知所措,缺乏一定的自我保護的意識、經驗和能力,從而導致了意外傷害事故的頻頻發生。

二、如何避免和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兒園和社會的環境之中,意外事故的發生常常不可避免,但是通過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變消極躲避為積極預防,就能夠使各種意外傷害發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幼兒園的具體做法有:

1、創造良好環境,增強幼兒體能。

工作中我們經常發現這樣的情況:一些體弱、受保護過度的幼兒,在活動中經常磕磕碰碰,而平時活潑好動、身體健壯的幼兒意外受傷率卻很低。究其原因不難看出,由於體弱幼兒不愛活動,造成動作不協調、平衡能力差,遇到情況反應慢,所以容易受到意外傷害;而那些活潑健壯的幼兒,由於好動、靈活、反應快,遇到情況能採取緊急措施,因此受意外傷害較少。由此可見,增強幼兒體能是提高幼兒自護能力的重要途徑。為此,我們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消滅不安全因素。

在園區環境改造中,我們因地制宜,精心設計,創設了便於幼兒鍛鍊的各種環境設施。我們對現有的容易對幼兒造成傷害的建築進行拆除和改造,對大型玩具進行全面檢修,認真檢查每一顆螺絲,做到防患於未燃,將意外傷害消滅在萌芽之中。

第二、創設良好鍛鍊環境。

我們利用園內一切可以利用的小型場地,增設了廢舊輪胎和老師自己製造的吊球、拉力器、攀登架等,創造條件讓幼兒在課餘時間進行鍛鍊。如幼兒在玩輪胎過程中,知道了一手扶著一手在後面推就滾穩了,而且越玩越靈活,並且知道輪胎要倒時趕快躲開身子、跳到一邊就不會壓著腳。這些器械既豐富了幼兒的活動內容,又鍛鍊了幼兒的體能。

第三、開展多種活動,增強幼兒體能。

我們除對幼兒進行體育訓練外,還注意開展各種幼兒感興趣的活動,以增強幼兒的體能。如:春天帶領幼兒去郊遊,通過遠足活動對幼兒進行力量和耐力的練習;冬季運動會組織幼兒進行達標項目比賽,自覺加強了平時的排球、跳繩、投擲、翻滾等項目的練習,興趣很濃,達標率也有所提高。

幼兒在空氣新鮮、日光充足的戶外進行鍛鍊活動,可以提高機體能力,使動作更協調更靈活,思維變得更活躍,這些都為培養幼兒自我保護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養成良好行為,形成自護習慣。

我國著名的學前教育專家陳鶴琴先生講過:「習慣養得好,終身受其益。」

生理學家認為:「習慣是自動了的條件反射。」幼兒期容易形成條件反射,我們應該抓住這一教育契機,探索有效的方法,使幼兒從小養成良好的自護習慣。

第一、良好行為的養成,能使幼兒躲避傷害。

例如,幼兒有了飲食前吹一吹、摸一摸的行為習慣,可以避免燙嘴、燙手,防止誤吃東西;幼兒養成靠邊走、跑、右行的習慣,碰撞同伴或受車輛撞碰的機會舊會大大減少;輕開門窗、輕拿、輕放桌椅的行為,能使幼兒避開門窗桌椅邊棱,可免遭磕碰的皮肉之苦。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家庭和幼兒園應相互配合,對幼兒進行教育,並長期堅持、反覆強調。我們將日常行為規範編成琅琅上口的兒歌,便於幼兒理解、記憶。我們還開展了《我會穿衣服》《馬路上發生的事情》《遇到困難我不怕》等主題活動,使幼兒建立起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而起到了自我保護的作用。

第二、遵守遊戲規則,形成自護習慣。

幼兒的自我中心特點極為突出,玩得高興時,常常忘記了要遵守規則和秩序,往往一擁而上,你推我擠,極易造成身體傷害。因而,在遊戲活動中,注意培養幼兒按秩序遊戲,遵守遊戲規則,也是使幼兒獲得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重要途徑。為了使幼兒懂得遊戲規則,我們採取了多種方法,如講故事、遊戲模擬等,讓幼兒判斷是非,知道遵守規則、互相謙讓的重要性;又如,設置問題的方法。小班幼兒特別喜歡手拉手走路,有時甚至三個人一起拉手走,這是比較危險的一旦有人摔倒,其他人也易摔倒,並由於小手相拉,摔倒了的人失去了本能的手扶地等自護動作,而容易導致頭部受傷。根據這種情況,我們要求幼兒不手拉手走,並請幼兒回答為什麼老師這樣要求他們,以此提高幼兒思考的能力,從而使幼兒學會積極的防禦。

3、學習自護常識,培養自護能力。

意外的自護常識是人們在歷經災難後,對災難原由的規律性認識及所採取的必要防護措施。這對以形象思維為主、抽象思維剛剛萌芽的幼兒來說,是難以掌握的,因此,在災害中,幼兒往往受害最大。那些惡性的犯罪活動,如綁架、拐騙等黑手往往最先伸向幼兒。所以,向幼兒普及意外自護常識是形勢所迫。意外傷害是偶然發生的它又往往是不可預料的。因此,幼兒只有掌握了意外自護的初步常識,才能更好地抵禦災害,避免受到傷害。

第一、幼兒學習自護常識,有利於自護能力的提高,我們就將自護常識貫穿於各科教學之中。如認識夏季時,我們告訴幼兒如何避免雷擊的傷害;認識電時,教給幼兒正確的使用電器的方法;把各種信號、標誌、符號,編進故事中講給幼兒聽,使他們掌握必備的自護常識,提高應變和自護能力。

第二、教育幼兒敢於求助,提高幼兒的自護能力。幼兒體力小,生活經驗不足,適應環境能力差,遇到險情時身心難以應付,所以求助是幼兒自護的最好方法。許多幼兒遇到困難時只會哭泣、發脾氣,遇到陌生人非難時就驚恐失措,連呼喊求助的膽量都沒有,又因受語言能力的限制,幼兒在遇到困難需要幫助時,往往說不清楚事情的經過,所以教師和家長傳授幼兒求助的技能要從敢字入手,教給幼兒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意願。平時要求幼兒講清楚一件事的內容、地點、時間,講清請別人幫什麼等。在電話已經普及的當今社會中,利用電話求助是獲得幫助的有效辦法。我們要求中班以上的幼兒學會撥通自己家及父母工作單位的電話,並且知道110、119、120等呼救電話的含義。

第三、通過直覺體驗、情景類推,培養幼兒的自護能力。幼兒有受傷的體驗,對自身痛苦的記憶是最深刻的,所以當見到別的小朋友摔傷跌破時,能把自己的痛苦記憶類推到他人身上。這種直覺體驗有助於幼兒理解自護的意義,也有利於教師在情景中對幼兒進行隨機的自護教育。我們還利用電教媒體創設情景,讓幼兒討論學習自護方法,以彌補隨機教育的不足。如創設著火了怎麼辦,躲在哪裡最安全等情景活動,通過老師的正確引導,增加幼兒的自護經驗。我們還開展一些自護實驗,如怎樣滅火、怎樣防地震、娃娃流血了怎麼辦等,從而有效地提高了幼兒的自護能力。

總之,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父母和老師持之以恆,使他們獲得一個更高層次、更大意義上的保護: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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