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女性習慣晚婚晚育,但晚婚晚育具有一定的年齡段。大量的臨床實踐證實和相關的研究資料顯示,女性從27歲開始生殖力就明顯下降,而男性則是從35歲開始下降。女人生育能力的頂峰在25歲。
晚婚是指在法定的結婚年齡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遲於法定年齡三年以上結婚者,為晚婚即男25週歲,女23週歲以上結婚者。現行規定是根據我國的婚姻狀況和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來確定的。晚婚對於控制人口數量的作用,一是縮短婦女的生育期,有利於減少生育量,二是拉長兩代認的間隔,相對減少同一時點生存的人口數量。現代都市人工作繁忙,習慣於晚婚晚育,但晚婚晚育具有一定的年齡段。大量的臨床實踐證實和相關的研究資料顯示,女性從27歲開始生殖力就明顯下降,而男性則是從35歲開始下降。女人生育能力的頂峰在25歲。
英國布里斯托爾大學的研究人員,對來自歐洲的七百八十二對健康夫婦進行了調查。這些女性被分為四個年齡組:19-26歲、27-29歲、30-34歲、35-39歲。據統計,27-29歲組的女性妊娠幾率明顯低於19-26歲組,和30-34歲組的妊娠幾率沒有明顯區別。
醫學研究人員發現,27歲以下女性在月經週期內任何一天懷孕的幾率是35歲以上者的兩倍。假設夫婦倆在最易受孕時(排卵前兩天)同房,且男性年齡與女性一樣,27歲以下女性在月經週期內懷孕的可能是50%;而27-34歲組、35歲以上組分別是40%和30%以下。研究還發現,男性一過35歲,生育能力衰退的速度比女性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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