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算最快今年初成立最低工資委員會。但在推行時機方面勞資雙方均有擔憂,由於經濟惡化,市場平均工資下跌,勞工界擔心最低工資水平會被壓低;而商會則認為金融海嘯爆發以來,裁員減薪陸續出現,呼籲勞工開價應適可而止。報道亦指出勞資兩方未能對最低工資的水平有共識,勞顧會資方代表早前提出,最低工資水平應以工資中位數的四成計算,但勞工界的共識為工資中位數的六成,平均時薪約三十三元。似乎無論是資方還是勞方只集中於以工資中位數的一個比例作為訂立最低工資水平的標準,有關爭論只能是兩方「各自表述」,難有成果。因為在討論的過程中勞資雙方仍未有細緻討論應根據甚麼原則及指標來訂立最低工資的水平。而在政府及社會方面,對這些問題亦未有科學及系統的討論。
考慮勞工家庭需要
國際上很多國家在制訂最低工資水平的原則及指標均參考國際勞工組織所制訂的國際勞動標準,其中第一三一章及一三五章中提出各國在制訂最低工資時要根據兩項因素。首先,是勞工及其家庭的需要,要考慮一般的工資水平、生活消費、社會保障福利以及其他社群的相對生活水準。其次,是經濟因素包括經濟發展的要求、生產力的水平以及達到及維持高就業的目標。最低工資的目標是要保障最低薪、最弱勢的勞工免於生活在貧窮之中,所以國際勞工組織提出最低工資的水平必須考慮勞工及其家庭的需要,而不單是勞工的個人需要。然而,特首曾蔭權在施政報告提出「由於每人的家庭需要不盡相同,最低工資保障的收入,並不一定足以支付每名僱員的家庭開支。有需要的僱員可以透過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獲得適當的補助,這樣可鼓勵身體健全及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重投社會工作,從受助走向自強。」政府上述的說法非常含混,由於家庭在人數、結構上的差異,劃一的最低工資當然不可能令所有僱員均能支付家庭開支。國際上的做法是以平均的家庭人數及家庭結構來計算勞工家庭的生活負擔。若政府的說法是指最低工資的水平只能養活勞工本身,而不考慮要供養其他家人,這一不符合香港的現實,二不與國際的做法接軌。根據二○○六年的中期人口普查統計,香港每戶的平均人數是三人,而每戶的平均工作成員數目是一點五人。簡單來說,香港一般情況是一人工作養活另外一個非工作的人,我們可以根據一點五人工作來養活三人家庭作為計算最低工資水平的藍本。此外,我們在考慮最低工資的水平時,市場上的中位或平均工資只是其中一個可參考的指標,但以中位工資的四成或六成作為參照並未有科學及客觀的標準。
顧及經濟下滑因素
反觀國際勞工組織提出另外三個參考因素:生活消費、社會保障福利以及其他社群的相對生活水準,更值得我們重視。其實領取最低工資的水平應高於領取綜援的水平,才能令綜援受助人重投社會工作,這是大家的共識。而現實上綜援水平其中一項參考標準是基本生活需要,即以一個香港家庭生活的基本必需貨物及服務,根據不同年齡、性別,是否傷殘來計算出基本生活所需金額。可惜政府於一九九六年進行了一次最低生活需要研究後便沒有更新。筆者在二○○四年受社聯委託而對此進行更新,當時得出香港三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約九千元,以一點六七人工作計算,每名勞工要有五千四百元月薪或時薪三十元才能有基本的生活。由二○○四年至今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升約百分之十,所以最低工資時薪亦應提升至三十三元的水平。當然國際勞工組織亦提出要考慮經濟因素,如現時經濟下滑、僱主成本增加;而維持高就業的目標,有關最低工資的水平可稍為向下調整,以計算可能要出現物價下降的滯後因素。黃洪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勞資雙方就訂立最低工資水平的標準「各自表述」,難有成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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