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雷曼迷債銷售行準備下月初向迷債持有人開始回購之際,消息人士透露,新加坡雷曼迷債託管人-匯豐銀行信託服務機構(新加坡),剛收到雷曼清盤人代表律師發出信函,表示按美國破產保護令法例,信託人無法律授權,可在市場終止雷曼相關的信貸違約掉期協議;由於進行回購前,須先停止掉期合約,才能鎖定市值,提出回購作價,故不能終止有關協議,意味回購無法進行。記者:劉美儀
據悉,雖然本港截至昨日仍未收到類似的律師函件,但因本港雷曼迷債託管人本月初已作出終止合約行動,故新加坡接獲律師信,將令本地計劃進行的回購安排,陷入巨大潛在法律風險,現階段肯定本港銀行不可能在12月初進行回購,下一步則待尋求法律意見釐清疑團。對於雷曼迷債回購是否出現法律風險,無法如期回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接受本報訪問時回應,有關事宜要向雷曼託管人查詢及了解,暫時不會回應。本港雷曼迷債託管人是匯豐託管服務(美國)。匯豐銀行發言人向本報表示,託管人本月6日已作出通知,終止雷曼迷債抵押品相關掉期協議,以防止抵押品價值受市場變動影響,對於匯豐信託(新加坡)是否接獲律師信,她表示現階段不作評論,會進一步了解。
銀行擔心法律風險
雷曼苦主邱小姐早前請願時情緒激動。資料圖片
消息人士稱,銀行公會旗下雷曼迷債專責小組,原訂12月1日展開回購。小組昨日就回購條款及定價事宜開會,但卻獲悉新加坡雷曼迷債託管人,收到雷曼清盤人代表律師函件,表示按美國破產條例,雷曼債券持有人(bond holder )權益,不可凌駕於債權人(creditor ),託管人無權在市場終止掉期合約。據悉,由於回購安排在巨大民意壓頂下,全速前進,銀行界一直擔心因提早終止掉期協議涉及的法律風險,亦要「邊做邊拆招」,本港託管人早前的終止協議行動,是否同樣收到律師信,現時要等法律意見,但無論如何,若無法終止協議,便不能估值回購。
極難尋求理想估價
此外,近期先後出現花旗財困以及美國汽車業瀕臨倒閉,信貸市場再度緊縮,消息指出,近一周有關結構衍生工具幾乎停頓,「開唔到價」,故現在極難估值或尋求較理想的估價。新加坡金管局官方網站公佈,該局11月12日,收到匯豐銀行信託(新加坡)通知,為維護迷債抵押品價值,已終止與雷曼相關的掉期協議。銀公雷曼專責小組主席龔楊恩慈本月3日曾經表示,若無突發事件,最快12月初開始回購所有迷債系列,銀公主席和廣北本月7日亦在例會後表示,雷曼迷債信託人本月5日已終止與若干系列迷債抵押品的相關掉期協議,以保障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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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名雷曼苦主在立法會就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表決前,到立法會請願,呼籲議員投贊成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