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年初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研究引入美食車(Food Truck)來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公佈為期兩年美食車先導計劃,合共12部車輪流在迪士尼、海洋公園等6個景點營運,明年3月起接受申請,基本資格銷售食品需具特色及創意。入場門檻約60萬元,最快明年底投入服務。
明年3月起接受申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稱,會循序漸進推出為期兩年的美食車先導計劃,暫定12輛美食車,在金紫荊廣場、尖沙嘴梳士巴利道公園、尖沙嘴藝術廣場、中環新海濱、迪士尼公園正門外、海洋公園交通交匯處等6個指定地點營運,每處有兩個泊位予美食車輪流營運,旅客可以「喺唔同地方品嚐唔同美食車食物」。
蘇指明年3月接受申請,評審分兩階段,申請人提交業務和財務計劃、美食車設計概念及菜單等獲通過後,再進行烹飪比賽,選出12名營運者。他否認60萬元入場門檻過高。營運者可申請小型貸款計劃(上限30萬元)外。
旅遊事務署成立專責辦事處向申請者提供一站式服務,旅遊事務專員朱曼鈴教路,申請者入選先決條件銷售食物要有特色及創意,「唔可以賣一般魚蛋、雞蛋仔」;美食車可用客貨車、輕型貨車等改裝,不能用拖車及手推車,可明火煮食。營運期間若違規會取消牌照,由其他申請者補上。
在私人場所經營美食車的Siky表示一定會申請,雖購買一部全新客貨車連改裝耗費約60萬元,但省卻租金,認為大有可為。
記者蔡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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