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指腸潰瘍與胃潰瘍同屬上消化道潰瘍。其發病機制上有很多相同之處,所以在治療上有很多共同點。
目前在治療上消化道潰瘍藥物方面大致分為兩大類:
一類為粘膜保護劑。這類藥物應用較多的有日本進口的麥滋林─S;德國進口的胃必治、胃必妥;國產的樂得胃、胃速樂、胃康寧、三九胃泰、迪樂、得樂等。在粘膜保護劑的應用上,十二指腸潰瘍與胃潰瘍沒有什麼不同,服藥方法、應用劑量大致一樣。
兩者治療上的不同點主要是在另─類藥物,即攻擊因子抑制藥物上。這類藥物的代表有:甲氰咪胍、雷尼替丁、法莫替丁,洛賽克等,它們都是通過抑制胃酸來達到治療目的。
我們知道由於胃潰瘍有癌變的可能,特別是低胃酸的胃潰瘍癌變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在胃潰瘍病人應用攻擊因子抑制藥物時多採用短療程的慎重態度,用藥前後大都通過胃鏡取活組織來驗證是否有癌變。但十二指腸潰瘍在應用這類藥物時,其療程可以延長。這是二者在治療原則上的主要不同點。至於胃潰瘍的預防期用藥,一般也不用攻擊因子抑制藥,而主張用粘膜保護劑;十二指腸潰瘍則無此限制,二者均可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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