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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 青光眼綜合症的臨床主要表現

青光眼綜合症的臨床主要表現1.單眼發病且是同一眼反覆發作,偶有雙眼受累。李志輝等(1982)報告93例中雙眼受累9例佔10%。

青光眼綜合症的臨床主要表現2.發作性眼壓升高且反覆性發作,間隔時間可數月至1~2年。眼壓可高達5.33~8.0kPa(40~60mmHg),每次發作高眼壓持續時間一般1~14天,可自行恢復,少數延續一個月,罕有延續兩個月者。

青光眼綜合症的臨床主要表現3.發作時無自覺症狀,僅有輕度不適,即使在發作高峰時也沒有像急性閉角型青光眼那樣頭痛、眼痛等明顯症狀。

4.視力一般正常,如角膜水腫則視物模糊。

5.發作期間瞳孔略大,對光反應存在。雖然反覆發作輕度睫狀體炎,但從不發生虹膜後粘連。

6.每次發作時呈輕度睫狀體炎常在高眼壓發作後3日內出現,房水有少數細胞浮游,房水閃光常呈陰性。角膜後壁沉著物常在發作後3日內出現,為灰白色、細小或大而扁平,呈羊脂狀,一般不超過25個,集於角膜下方l/3處或隱伏在房角小梁網上。眼壓恢復正常後數天至一個月內消失。眼壓波動時可重新出現或不出現KP,故應全面詳細檢查。

7.玻璃體內無炎性細胞。

8.高眼壓狀態下前房角開放,無周邊虹膜前粘連。

9.一般眼底正常,若與原發性開角青光眼並存時可出現青光眼性視神經及視野的損害。但在本病急性發作時可能出現血管暗影擴大。

10.高眼壓狀態下「C」值偏低,間歇期「C」值及眼壓均恢復正常且對各種激發試驗均呈陰性。

本症可與原發性開角青光眼同時並存。李志輝等(1982)報告其發病率為31%,對此類病例除注意本症的臨床特點外,還需注意是否同時存在原發性開角青光眼,避免漏診延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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