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福田孝行。
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縣光市發生一起殘忍的凶殺案。當日晚間7點左右,當年23歲的本村洋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於是趕緊進屋查看,這才發現家裡一片淩亂,妻子本村彌生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不見蹤影。不安的本村洋開始在家尋找妻女,結果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馬上報警,員警抵達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的夕夏屍體。1999年4月18日,山口縣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的少年福田孝行。根據他的供述,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他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進屋後,福田孝行起了歹念想強姦本村彌生,可是遭到她的激烈的反抗,福田孝行於是動手掐死本村彌生,本村彌生不再反抗後,福田孝行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她雙手綑綁,口鼻處也黏上膠帶,接著對死去的本村彌生進行屍姦!
這樣還不夠,福田孝行還將排泄物塗抹在本村彌生的屍體上。當時只有11個月的寶寶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一氣之下,福田孝行將夕夏拋往別處。但夕夏還是哭著往母親遺體處爬去。
福田孝行怕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對於自己為何犯下這起強姦殺人案,福田孝行在寫給友人的信件中,他寫著,「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害人本村彌生與寶寶
因為福田孝行當時未滿二十歲,但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於是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所阻止。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開庭時福田孝行進入法庭,辯護律師這時推推他的手,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這句「對不起」,成為日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行為。
當時一審的判決是無期徒刑,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
這無期徒刑的判決看似關一輩子,其實並非如此。因為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福田孝行還有少年法保護,表現良好的話頂多關個七、八年,就可以出獄。宣判完畢,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竟然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洋對於一審判決非常不滿,也非常的憤怒。他說:「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上的本村洋
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洋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日本司法的使命。之後,二審仍舊維持一審判決,本村洋與檢察官不服,決定上訴至日本最高裁判所(法院),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團因此提出以下的辯護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律師團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而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福田孝行與他的辯護律師
2008年4月22日,最高裁判所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孝行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不過福田孝行不服死刑判決立刻上訴,但媒體猜測,維持原判的可能性很高。這最後的審判,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而福田孝行也成了日本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
在還沒宣判死刑前,福田孝行認為自己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因此他寫信給友人,狂妄又囂張地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當年已經32歲的本村洋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2002年法官審下福田孝行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洋曾經說過:「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
在被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孝行終於意識到生命的寶貴,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於是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亡,其鳴也哀。」《論語》
曾經幸福的一家人
2012年2月20日《朝日新聞》報導,光市母女殺害事件被告人大月孝行(原姓為福田,後改姓大月)死刑定讞。2008年4月22日,福田孝行被廣島高院更二審判處死刑,此後纏訟四年,20日最高法院以「看不出被告真心反悔,即使考量犯罪當時被告還是少年,也不得不判處死刑」為由,維持廣島高院更二審的判決,宣判今年已經30歲的大月孝行犯下殺人、強姦罪,死刑定讞。
而執行死刑的方式,應該就是絞死。處刑室內有一個踏板,3名刑務官在隔壁房間裡同時按下電動按鈕後,踏板就會自動打開,死刑犯在一瞬間落下時,頸首立即骨折,窒息而死。這3個電動按鈕只有一個按鈕是有效的。據說,這樣做是為了減輕執行者的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