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會為病人進行身體檢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並會與他進行詳談及評估,了解情緒狀態。
根據美國精神科學會《診斷及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社交恐懼症診斷標準為:
- 明顯並持續害怕一種或多種社交情境,並害怕自己可能會因為行為失當(或顯露焦慮症狀)而招致羞辱或困窘。
- 身處他所懼怕的社交情境,幾乎必定引發焦慮。
- 病人理解自己的害怕是過度或不合理的。
- 病人會逃避所害怕的社交情境,或極力忍耐強烈的焦慮或痛苦。
- 病人的逃避行為、預期焦慮、或處身期間的不安,嚴重干擾他的正常生活、職業(或學業)功能、社交活動或社會關係,且對這種情形會感到苦惱。
- 上述情形並非由藥物或其他疾病引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