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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警方搜查電盈總部、李澤楷大宅

消息指出,警方在農曆新年前採取行動,搜查超過10個地點,當中包括李澤楷寓所和電盈總部及屬下公司辦公室。警方搜查李澤楷寓所時,李本人不在香港,但公司代表和律師一直在場。資料顯示,李澤楷名下住所包括石澳道的超豪海景大宅,有報道指李澤楷女友梁洛施攜同兒子李長治今年初由美國返港,即居於此;另一為山頂歌賦山道一幢獨立屋。

彭博通訊社報道,警方亦搜查了曾經涉及電盈私有化種票疑雲的富通保險公司辦公室。報道引述富通保險發言人承認,警方曾接觸公司,但現階段沒有進一步資料提供。

李澤楷的代表律師Martin Rogers昨日表示:「我們不認為李澤楷先生為調查對象,並相信盈科拓展或電訊盈科的任何高級管理層沒有介入任何不法事宜。我們將全力配合有關調查,並希望事情能盡快得到解決。」

按照上市公司條例,公司董事或高層如被警方調查,必須作出公告。但電訊盈科發言人昨表示,不便對事件作出任何評論。警方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

有李澤楷友人向本報表示,約在兩星期前曾與李會面,其間未有聽過李提及公司被查一事,目前亦不清楚李是否身在香港。
電盈去年2月在股東特別大會上,表決通過支持私有化議案。前身是盈科保險的富通保險,有490多名經紀及親友在會上投了贊成票,他們全部均是在投票不久之前,獲富通保險前區域行政總監林孝華每人贈送一手電盈股票,因而獲得投票權;事件惹來公眾質疑是否有人種票,以操控投票結果。證監會其後介入,並將私有化事件交法庭裁決。

根據審訊期間在庭上披露的資料,李澤楷在2008年10月,在中環文華酒店囑咐電盈副主席袁天凡「好好睇實」私有化計劃。調查則顯示,袁天凡與林孝華經常聯絡,在去年1月林孝華落盤購入500手電盈股票再轉贈屬下經紀當天,兩人曾三次通電話,但兩人均否認有串謀種票。林孝華辯稱,是將股票當作花紅贈送給經紀作為鼓勵;袁天凡則表示,當時與林通電話純屬時間上的巧合。

上訴庭最後否決了電盈私有化計劃,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有證據顯示電盈私有化涉及不誠實操控投票行為,亦不相信袁天凡對林孝華種票毫不知情。

小股東:不擔心影響股價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所謂種票,行為上只是將股票轉讓給他人,及收集他人的投票授權書,本身並無犯法,而以電盈私有化審訊期間披露的資料,亦看不出有涉及刑事罪行。但一般而言,如任何人轉讓股份,或向法庭作供,事後被查出與事實不符,就可能犯法。

電盈小股東大聯盟成員陳仲翔指,不擔心電盈股價會受到警方調查工作的影響。他又稱,近日收到小股東報稱電盈未有反映應有的股價,他正跟進事件,計劃在股東大會上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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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盈私有化事件簿

2008年10月14日:電盈在開市前宣佈停牌,股價報2.9元

2008年11月4日:盈拓及中國網通提出以每股4.2元將電盈私有化,並開始游說小股東接納

2008年11月5日:電盈復牌

2008年12月23日:電訊管理局同意電盈私有化建議

2008年12月29日:盈拓通過由兩大股東提出私有化的建議

2008年12月30日:電盈停牌,股價報3.45元,兩大股東將私有化作價由每股4.2元增至4.5元

2009年1月31日:David Webb懷疑電盈有不當股份轉讓,將事件交證監會及廉署調查

2009年2月4日:電盈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獲大部份出席股東支持私有化,議案獲通過

2009年2月23日:證監會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就電盈私有化向法院申請介入有關法律程序,翌日獲批准

2009年4月6日:高等法院批准電盈私有化,證監會即提出上訴及暫緩執行裁決,獲上訴庭接納

2009年4月22日:上訴庭否決電盈私有化

2009 年4月23日:電盈派發特別股息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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