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姿肖像遭內地醫院非法盜用,無綫高層樂易玲(右)表示已透過律師入稟內地法院追討賠償。資料圖片
去年退出娛樂圈後於今年初與富商馬廷強結婚的黎姿,日前入稟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控告其肖像被合肥協和醫院盜用作專業男科和婦科廣告宣傳。
據昨日內地消息報道,黎姿透過律師入稟法院,控告合肥協和醫院未得黎姿本人同意及授權下採用其肖像作宣傳廣告,而宣傳範圍涉及電視台、電台和公共車站等地方,嚴重影響黎姿的感情及合法獲取黎姿肖像權的企業利益,故向醫院索償60 萬人民幣,追討經濟和精神損失等費用。
案件目前在內地審訊,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昨日說:「係舊年發生,我哋幫黎姿出過信叫有關方面唔好再用啲相,但佢哋未有理會,所以我哋透過法律部門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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