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與診斷:
孕婦的收縮壓大於140mmHg或舒張壓大於90mmHg。
懷孕後期的血壓與早期血壓比較收縮壓昇高30mmHg或舒張壓昇高15mmHg,經至少兩次間隔6小時以上的測量有上述(1)或(2)的情況,我們便定義為妊娠高血壓。
分類:
妊娠誘發高血壓:(Pregnancy-induced tiypertension)
懷孕20週以後才產生的高血壓。
慢性高血壓:
高血壓發生於懷孕20週以前或繼續到生產完六週以上。
子癎前症:
妊娠高血壓合併有蛋白尿、水腫的現象。
易患的因素:
初產婦,有家族高血壓病史、高齡產婦(>35 y/o)、多胞胎、葡萄胎、孕婦有腎臟疾病或甲狀腺機能亢進、懷孕體重增加太快。
對懷孕的影響:
影響胎盤血液供應,造成胎兒發育不良,胎死腹中。
易造成胎盤早期剝離,危害胎兒及產婦。
血壓太高,容易有腦出血(尤其自然產時)。
若產生嚴重子癎前症,會有肝腎功能衰竭及凝血不良的情況,部份產婦會引起全身痙迷。若產生肺水腫,更會有生命的危險。
處理方式:
多臥床休息,減少身體的疲憊。
控制體重。
低鹽飲食。
醫師開立降血壓的藥,併視情況給予MgSO4來預防全身痙攣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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