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不滿被陳沂批評是亞洲空幹王而告上法庭。資料圖片
台灣主持人陳沂去年批評羅志祥(小豬)是「亞洲空幹王」,意思指其跳舞動作有些意淫,還說他的「三拍五抱」行銷手法是「肉體斂財」、「賣淫小模」,羅志祥因此向陳沂提出控告,要求賠償200萬新台幣(約48萬港元)及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認為,法院以Google搜尋「空幹王」後,發現早在2012年已有許多網友稱羅志祥是「空幹王」,還有人將小豬的表演片段剪輯成「亞洲舞王展現高超絕技:空幹30秒,音效加強版」,甚至也有媒體報道過他是空幹王,顯見亞洲空幹王並非陳沂首創,但罵小豬「肉體斂財」、「賣淫小模」太過火,因此判她賠償30萬新台幣(約72,000港元),且需登報道歉。
撰文:鍾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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