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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 視力下降未必就是近視

 說到視力下降,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近視,卻忽視了更為嚴重的兒童弱視問題。據眼科專家介紹,在我國,大約有1200萬-1500萬兒童存在弱視,平均每100個兒童中就有5-6個存在弱視現象。由於知曉率低,大約89%的弱視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錯過最佳治療時機,從而造成終身視力殘障。

弱視分顯性和隱性,顯性弱視以斜視、對眼等明顯眼睛異常為表現,從容易被發現並引起重視;而隱性弱視,孩子的雙眼通常看上去很正常,僅僅表現為視力下降,此時,家長一定不要想當然地以為孩子只是近視了,一定要注意觀察孩子有沒有眼球震顫、看東西沒有立體感、歪頭眯眼、眼手協調差、經常莫名其妙摔倒、表現為多動好動的注意力不集中、眼睛不隨人或物體轉動等異常現象,並到專業機構明確檢查,診斷孩子究竟是不是弱視。

一旦確診,要爭分奪秒及時治療,因為孩子視力發育通常在12歲左右停止,因此,12歲以前,是弱視兒童治療的最佳最機。對於弱視,即使配戴眼鏡,視力也無法矯正到正常程度,視覺的大部分仍然是黑暗的,因此醫學上將弱視定義為「視力殘障」,如果不能及時、有效治療,則會造成終身「視力殘障」甚至完全失明。

而弱視對於兒童身心的危害,更不容忽視。因為視力低、注意力難以集中,不僅誘發多動症,而且必然影響到孩子學習成績。斜視、對眼、視力處於半盲狀態,孩子小小心靈,必然遭受極大的摧殘,這種傷害使孩子變得孤僻、自閉、自卑,禍及孩子一生。

調查發現,高達90%的家長在確診了孩子弱視以後,才第一次聽說「弱視」這個詞,才開始逐步瞭解弱視與近視的根本區別及危害,對弱視認識上的誤區更進一步導致許多家長耽誤了孩子的及時治療:以為弱視會不治自癒,以為單純配戴眼鏡就解決了問題,或者方法不當,期望單純依賴單一手段達到治療目的……

除家長的原因以外,傳統治療弱視以戴鏡、遮蓋、訓練為主,這是一種被動的「守株待兔」,康復時間常常被拉長到3-5年甚至更長,而且幾乎每天都必須遮蓋——不僅客觀上造成孩子嚴重的心理傷害和抗拒,而且耗時耗錢耗精力,家長和孩子都很難堅持下來。即使堅持下來,由於治療時間太長,許多孩子還沒來得及治好,就過了最佳康復時機,只能終身背著「視力殘障」的重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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