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關「兩年內不能持有物業」,若曾持有居屋、公屋(即曾享受房屋資助)並已售逾兩年,能否申請?
答:「曾經、已經」享受資助房屋人士,即使已賣樓超過兩年,亦不合乎申請資格。
問:曾以「家庭成員」身份與父母用綠表購買居屋,可否申請?
答:若並無在樓契上落名,可以白表申請,成功後須補辦除名手續。
問:若與家人居於公屋內,是否需先除名、後申請?還是中簽後才除名?
答:可在抽中後才除名。
問:居屋過去的「回購機制」會否用於置安心?
答:房協不會回購單位,只容許於入伙兩年後免補地價售予合資格人士。
問:若兩年後免補地價出售,是否需付額外印花稅?
答:新例需持物業三年才可免額外印花稅,置安心會否豁免並無公佈。
問:中籤後,是即供還是建築期付款?
答:房協會與銀行協商提供九成按揭,但年期、付款形式未定。
問:申請費用多少?
答:須付申請費,費用稍後公佈。
(按:白表免補價抽籤申請費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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