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多的小朋友直話直說,會指着乞丐說﹕「嘩!點解佢唔著鞋?」遇上身體殘障者,又會說﹕「佢無咗隻腳?」令人尷尬又無奈,如何讓他明白這樣說不好呢?
6歲前的孩子,生活圈子只有爸媽、親戚、幼稚園老師和同樣直言無諱的同學,接觸外人的機會不多。
因此,孩子往往不知哪些事可公開談論,哪些事會令人難堪,甚至不宜在公開場合說。
孩子較自我中心,做事經常憑一時好奇和興趣,一旦有所發現,心裏急着告訴爸媽,根本不知道這些話是否適合在這樣的場合大聲說。他不懂考慮其他因素,比如會否令人不好意思,或弄得大人尷尬,甚至生氣,如果家長看作犯錯,孩子可謂很無辜。
若家長又氣又急,怒氣冲冲着孩子住口,孩子根本不知錯在哪裏。也有爸媽會當孩子說笑,然後淡化事情,但對5、6歲的孩子而言,四周大人的笑聲,反而強化了這類行為,誤以為在這種場合說出來會令大家高興,以後會繼續說,甚至專挑這類點子來說。
忌怒罵訕笑應私下教導
較合理的做法是﹕
1.不要對孩子的行為有過度反應;
2.立即制止孩子繼續說,例如叫他回來看其他東西,轉移注意力;
3.把孩子叫到身邊,對他小聲說﹕「跟你說個小秘密……」簡單指出他的話不當,並解釋為何不宜大聲說出,例如取笑人家身體殘障,請他試想若自己沒有了腳,行動會受到什麽影響?
多教孩子易地而處,以同理心理解困擾,自然令他明白不要當着大家的面前,指出令對方難過、不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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