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霍爾特,芝加哥一位富有的工廠主,一八九六年夏天暫住在紐約中部一個小鎮上,住在他弟弟的家裡。小鎮的名字作者已經記不起來了。霍爾特先生和他的太太有矛盾,分開已經一年。他們兩人之間有什麼矛盾,是不是僅僅限於性格不合,恐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因為他不是個容易相信別人的人,不輕易對別人說。不過他還是把這秘密告訴了一個人,並且不許他說出去。這個人如今住在歐洲。
有一天晚上,他離開他弟弟的家到鄉間去散步。
可以假定——也不管這假定對於解釋他說是碰到的事是否有幫助——他當時正埋著頭在想家中發生的不幸,以及這不幸給他的生活所帶來的令人痛苦的變化。也不管他想的到底是什麼,總之,它們使他既不注意時間的消逝,也不注意在往哪裡走。等到他想起來,他只知道已經遠離市鎮,正沿著一條路穿過一個荒僻的地區,而這條路和他離家時所走的那一條一點兒也不相像。一句話,他「迷路」了。
他一發現這樁倒霉事,只是笑笑而已。紐約中部不是個危險地區,在它裡面迷路不會太久。他轉過身從來路往回走。還沒走很遠,他發覺周圍的景物變得更清楚——明亮起來了。一切罩上了一層柔和的紅光,在紅光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映在他面前的路上。「月亮在升起來了。」他心裡說。這時候他想起,這差不多正是新月出現的日子,但又不對,如果月亮是在它這一個可見的階段,它早該下去了。
他於是停下來,轉著臉要尋找在迅速擴大的亮光的來源。但是不管他向哪個方向轉,他的影子也跟著轉,始終在他的面前。這太奇怪了,他怎麼也弄不懂是什麼道理。他重新又轉,地平線的東南西北都轉到了,然而他的影子還是一直在他面前——而光源一直在他背後,「一種靜止的、可怕的紅色」。
霍爾特這一下驚訝萬分——用他自己的話說,「都驚傻了」,——然而他似乎還保持著一種明智的好奇心。為了測試一下他不明白其性質和來源的這種光的強度,他把懷錶掏出來,要看看是否能瞧出表面上的數字。這些數字簡直看得清清楚楚,表針正指著十一點二十五分。就在這當兒,那神秘的亮光一下子亮到頂點,幾乎把人的眼睛都照瞎,照亮了整個天空,使星星都隱沒了,還使他的影子變得其大無比,橫跨面前整個全景。就在這非人世間的神秘強光中,他看見離他不遠,然而顯然是凌空的,是他妻子的形象,穿著睡衣,抱著他的孩子。她的眼睛盯住他的眼睛看,而她眼睛的神情,他後來自己承認,實在無法形容或者描述,只能說「不是這個世界的」。
那陣強光很短暫,接下來是一片漆黑,然而他妻子的形象依然是白的,一動不動,接著感覺不到變化地一點一點消退,直至消失不見,就像眼睛閉上以後視網膜上的發亮形象那樣。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顯示出來的形象的特點,事後回想起來,它顯示的僅是女人的上半身,腰部以下就什麼也看不見了。
說是一下子一片漆黑,這也只是比較而言,並不是絕對的,因為他周圍的東西漸漸又看得出來了。
等到霍爾特從和他離開時正好相反的方向進市鎮時,天已黎明。他趕緊來到他弟弟的家。他弟弟簡直認不出他來了,只見他發狂似的瞪大眼睛,臉灰得像老鼠。他幾乎是前言不搭後語地把夜裡碰到的怪事講了一遍。
「快上床去睡吧,我可憐的哥哥,」他的弟弟說。「好了…,現在別講了…我們以後再好好聽你說。」他的弟弟陪他上樓。
一個小時以後來了一封無線電報。
電報上說,霍爾特在芝加哥郊區的住宅失火,出口被火堵死,他的妻子抱著孩子站在樓上窗口,一動不動,顯然是嚇昏了。正當消防隊員們拿著長梯趕到時,樓上地板塌下,她再也看不見了。
電報上說。這一最可怕的時刻是在標準時間十一時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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