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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意外事故並不意外

車禍、溺水、中毒、墜落……轉眼間奪去了一個個可愛的小生命,還有許多孩子因為「意外」傷害落下了終身殘疾。「意外事故」難道都是不可預料、無法防範的飛來橫禍嗎?

西方學者約翰·戈登通過對「意外事故」的調查分析,得出這樣的結論:意外的發生並不完全是偶然的,只有極少數「意外」是真正的意外,而絕大多數所謂「意外」,都可以找出直接或間接的原因。

約翰·戈登認為造成意外傷害的因素有三:即人的因素(年齡、反應快慢、認知能力、處事態度等)、環境因素(意外發生時的氣候、季節、道路等狀況)和動因(導致意外發生的物體,如刀刃、水火、毒物、玻璃等)。

就兒童而言,幼稚的思維、稚嫩的機體、衝動的行為和強烈的好奇心,使他們成為「意外事故」的高發群體。防範意外事故,要以孩子的眼睛看世界,從中找出不安全的因素,加以防範。

汽車亮著前燈。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孩子們會想:汽車伯伯有好大的眼睛啊,如果小朋友過馬路,汽車伯伯一定會停下來,讓小朋友先過。

一個小朋友失足落水。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孩子們會想:鴨媽媽、長頸鹿、大象都會把小朋友救上來。因為鴨媽媽會浮水,長頸鹿有長脖子,大像有長鼻子,小朋友抱住它就上來了。

環境中潛在的危險,用孩子天真的目光,是難以發現的。

缺乏生活經驗,是另一種潛在的。小朋友吃西瓜,邊吃邊說笑,不小心西瓜籽成了氣管異物;媽媽放在廚房裡的生蝦米,不知什麼時候跑到嬰兒的小口袋裡去了,嬰兒的嘴在嚼,蝦鬚子露在嘴外邊。西瓜、蝦米,本身並不存在什麼危險,但對於孩子來說,卻構成了威脅。

所以,作為家長,為了孩子歲歲平安,除了要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還要讓孩子認識到周圍環境中潛在的危險。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什麼能摸,什麼不能摸;什麼能玩,什麼不能玩等等。

「生存知識」這一課絕不可少,提高孩子對危險的預見性和自我保護技能,不僅可以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而且可以提高生命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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