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推行10年,制度千瘡百孔。本港每年平均有逾7,200宗僱員被拖欠供款個案;而僱主運用強積金供款抵銷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有關的對冲金額過去10年間上升15倍。有打工仔更要自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僱主追討欠款,直斥積金局「尸位素餐,乜都冇做過」。
「如果唔係我堅持去查,我都唔知被拖欠供款」。從事文職的David今年4月向銀行查閱強積金戶口,始發現僱主未有供款長達15個月,款額涉及二萬多元。經積金局介入,只討回部份欠款,仍未付清的5,000多元局方要他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明知僱主冇供款,但乜都做唔到,根本就係冇牙老虎」。
去年對冲金額逾24億
據積金局及立法會資料顯示,由01年至去年,積金局平均每年接獲逾7,200宗拖欠供款投訴;今年首三季亦有3,520宗,佔整體投訴85%。協助David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指出,不少強積金受託人沒按法例要求,向積金局通報僱主拖欠供款倩況,導致僱員長期被拖欠供款仍蒙在鼓裏。
葉偉明又稱,01年強積金的對冲金額為1.6億元,07年首三季則上升至13.28億元,若以06年14.3%的增幅推算,去年對冲金額高達24.21億元,即越來越多僱主透過強積金供款,抵銷員工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他坦言現時合約工越趨普遍,對80後最不利,「如果每3年就要扣一筆錢,到退休時根本達唔到財富累積效應」。
要求檢討強積金成效
葉偉明又批評,今年強積金推行10周年,局方為「交功課」,今年首三季便主動巡查拖欠供款個案逾2,400次,較往年平均1,000多次明顯增多。他稍後將在立法會提出動議,全面檢討強積金推行10年的成效,除建議廢除有關的對冲制度,亦提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以收阻嚇作用,「有個案拖欠200萬,都係罰款兩萬幾,你話有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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