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今年3月至4月向合資格僱員的強積金戶口注資6000元。截至本年6月30日,該局收到約7400宗要求覆核注款資格的申請。在3700宗已完成調查個案中,有2100宗覆核個案符合資格應獲得注款,當局需要向有關戶口注款1260萬元。
該7400宗覆核個案,包括6720宗認為自己應符合資格,但未獲注款;以及680宗認為自己不符合資格,但獲得注款。在已完成調查的3700宗個案中,1100宗是維持有關人士不符合注款資格,有2100宗個案的覆核結果是有關人士符合資格應獲注款;320宗個案的覆核結果則是維持有關人士符合注款資格,而餘下180宗個案則是不符合資格而獲得注款。
因應覆核結果,當局需向有關強積金戶口注款或取回注款,金額分別為1260萬元和108萬元。有關人士可於積金局發出通知後的21天內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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