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太子爺販毒
【本報訊】老牌地產公司榮國企業創辦人鄒耀華兒子鄒漢光,○五年臨近聖誕期間,在街上遭警方截查時,警方先後在他的身上及其座駕搜出總值三萬餘元的毒品,部分更藏於一個寫上「給某某某,聖誕快樂」的信封內。他昨日在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案件押後至今早判刑。控罪指四十八歲被告鄒漢光,於○五年十二月廿三日,在九龍城沙甫道非法販運七克半海洛英及廿七克半「冰」。案件於○六年八月審訊時,被告否認控罪,但被高院裁定罪名成立及判監六年。上訴庭其後指原審法官杜麗冰犯錯,推翻高院的裁決,將案件發還高院重審,被告昨改為認罪。曾屢犯法及開賭場
控情透露,案發當日凌晨警方在九龍城街頭巡邏時,發現被告站在一輛私家車旁邊,遂上前截查,被告打開車門及表示該輛車是其座駕。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少量海洛英,並在其座駕搜出現金八萬餘元、一個信封和一個煙盒,在信封和煙盒內起出其他毒品,又在其座駕的車胎和路邊發現海洛英痕 。被告最初在現場接受警誡後,承認上述檢獲的毒品是他從內地買入作自用。惟他後來在警署改口供,聲稱當晚駕車到現場時,在路上輾爛了一個膠盒,並在盒內發現毒品,遂據為己有,打算留作自用,由於他是地產代理公司董事,故車內有巨額現金。鄒漢光於一九七五至二○○四年間,曾多次犯事,計有藏毒、搶劫、偷竊、傷人、遊蕩及營辦賭場等罪名,於八三及○四年,更先後因搶劫和藏毒而被判監。案件編號:HCCC 238/2007
29/01/2008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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