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南天要靠抽濕機抽走過重濕氣,但消委會測試14款抽濕機,發現有5款於機電署及廠商測試標準下都涉誇大效能,另一款豐澤牌實際測試抽濕量,更比廠商標準聲稱差達16.8%。消委會認為誇大或違《商品說明條例》,已交海關跟進。該會又批評廠商測試標準偏離家居實際情況,營造有強勁效能,倡應用機電署標準。
記者:袁楚雙
消委會測試12款壓縮式及2款熱石式的抽濕機,售價介乎約2,000元至近6,000元。會方參考機電署標準(26.7℃、相對濕度60%),及廠商慣用環境標準(30℃、相對濕度80%)下測試。
豐澤牌FDH2014
另5款兩測試不及格
結果發現,有7款抽濕機在機電署標準環境下報大數,聲稱每日抽濕容量,較測試結果誇大,差距介乎1.8%至7.4%;廠商標準下誇大效能的更多達9款,差距更介乎0.5%至16.8%,最差是豐澤牌FDH2014抽濕機,聲稱抽濕量為20公升,實際只有16.64公升,而且能源效益聲稱1級,但實測為較次的2級。
至於抽濕機同時在機電署及廠商測試標準下都「肥佬」的抽濕機,則共有5款。
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表示,能源標籤上的抽濕量是以機電署標準計算,即較貼近現實的環境去量度抽濕量,因抽濕速度是會隨室內濕度逐漸下降而放慢。但市面上大部份廠商在標註產品每日抽濕量數值時,使用自行釐定的廠商慣用環境去量度,然而此環境比一般家居高溫、濕潤,是會令產品量得較高抽濕量。
消委會過往曾多次呼籲廠商停用不能反映實際使用情況的廠商慣用測試環境,但至今情況沒有明顯改善。豐澤回應不認同消委會的測試結果,並提供認證報告,認為消委會沒有以最恰當的方法去測試產品,以致未能發揮最佳效能。
梁光漢又指出,即使根據廠方標準,部份樣本的實測抽濕量也低於廠商聲稱,部份居然低達10%或以上,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所有結果已交海關跟進。他又批評,廠商標準根本非模擬一般家用情況,推測只是廠商見競爭者都用自己的測試標準計算抽濕量,故人人跟隨,卻令市場資訊混亂。他補充機電署亦不認同廠商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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