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無铫電視總經理陳志雲等3人,他們涉嫌處理無铫電視的業務時貪污及串謀詐騙。
3名被告為陳志雲(51歲),無铫電視總經理;叢培崑(28歲),思潮廣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及陳永孫(63歲),無铫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
3人獲准保釋,下周二(9月21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陳志雲等人今早到廉署報到,直至下午4時多才離開廉署。他離開時表示很疲倦,在適當時間及機會才交代記者的問題。
兩項貪污控罪指,陳志雲及叢培崑一同串謀致使陳志雲收受由思潮廣告提供共約12.7萬元,作為陳志雲在兩項與無铫電視業務有關的活動及表演中參與或表演的報酬,包括去年7月在澳門威尼斯人出席一間商店開幕活動,收取叢培崑公司提供的1.5萬元,以及去年在奧海城新年倒數活動,涉嫌收受11萬元。
另外,陳志雲今年2月在奧海城,為一本名為《志雲情人節首選》的新書舉行推廣活動,無铫藝員佘詩曼、楊怡、陳敏芝、陳倩揚及楊思琦出席。廉署指陳志雲及叢培崑向5名藝員訛稱她們要出席支持陳志雲。其實叢培崑的思潮出版社取得MABELLE珠寶30萬元贊助。控罪指陳志雲及叢培崑串謀訛騙5名藝員及無铫電視。
至於無铫市場及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他與叢培崑被控串謀詐騙無铫電視。控罪指他們涉嫌在澳門製作一個節目在在一間商業機構與無铫電視的一份520萬元合約中,扣除55萬元回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