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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三招活化居屋二手市場

為促進居屋單位在市場流轉,房委會提出三招活化居屋二手市場:建議透過按揭證券公司提供擔保,令居屋業主可以向銀行借二按,繳清居屋補價,並建議延長按揭還款保證期,由現時二十五年延長至三十年;以及簡化二手居屋買賣程序,吸引居屋業主釋出單位。不過有團體及居屋業主擔心此舉有機會掀起居屋炒風。\本報記者黃俊鋒吳美慧

現時本港約有三十二萬個居屋單位,當中有逾二十五萬個單位未補地價。為滿足市場對中低價單位的需求,房委會建議推出三招活化居屋二手市場。

現時房委會對居屋的按揭還款保證期為二十五年,令銀行普遍願意為居屋準買家提供按揭,但隨著居屋樓齡逐年增加,按揭還款保證期將會屆滿,將會影響準買家尋找銀行按揭的機會。政府消息人士說,現時有三成二的居屋單位樓齡已達二十年或以上,五年後有關比率會大幅增加至六成,為提供更大誘因,房委會建議將按揭還款保證期,由二十五年延長至三十年,期望透過此舉,令準買家容易取得較長的按揭還款期。

不過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此舉下房委會需承擔準買家潛在未能償還按揭貸款的風險。房委會估計,假設二手居屋市場成交量不變(即每年維持一千八百宗成交),延長保證期後,房委會首年承擔的財務風險,將由八千四百萬元增加至一億二千二百萬元。若假設居屋每年成交量,因為保證期獲延長而上升三成,房委會承擔的財務風險更會升至一億五千九百萬元。

至於第二招,房委會建議,透過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為居屋業主提供補價貸款擔保。政府消息人士說,由於受到金管局政策限制,現時銀行批予居屋業主的按揭貸款,不高於單位市值七成;但在建議下,按揭證券公司可為超過七成按揭的部分提供擔保,令居屋業主可以向銀行借二按,付清居屋補價。

業主可分期償還補地價

新建議下,業主取得貸款,可先補地價,再決定是否賣樓,補完地價後單位不再有轉讓限制,令房委會不用承擔額外風險。政府消息人士形容此舉是協助居屋業主「搭通渠道」,可加快居屋流轉,但貸款細節仍需商討。據了解,房委會拋棄業主向房委會分期補地價的構思,改由業主向銀行分期償還,主要是因為避免再增加房委會的財政風險。

第三招是簡化現時房委會二手居屋買賣的行政安排,包括縮短居屋業主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以及準買家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的時間,由現時三星期縮短為兩星期;至於評估補地價的時間,亦由現時的一個月縮短至最長三星期。

房委會下周一將討論以上三招活化居屋二手市場的建議。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政府建議推出的三招,特別是透過按揭證券公司提供擔保此舉,是搞亂居屋市場秩序。他說,政府用盡方法取消居屋轉售限制,變相鼓勵居屋業主炒賣單位,將炒賣風氣帶進居屋市場。他懷疑此舉會令政府更有藉口將來不再復建居屋。

將軍澳富康花園業主委員會主席陸平才表示,過去半年,先後有十多名內地居民,透過律師樓購入屋苑單位,並將有關單位放租。他認為居屋已現炒風,擔心分期補地價措施落實後,將令炒風更盛。

公屋居屋業主憂掀炒風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文裕明認為,分期補地價有助商品流轉,但他同樣擔心有人藉此炒賣居屋,他建議規定居屋業主要入住五年後才可放租或賣樓,減慢居屋流轉。他預計,居屋能分期補地價,不排除將來公屋買賣,都可引入分期補地價,連公屋都有炒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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