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們提出種種色覺理論來解釋色覺(包括色盲)現象,其中較為著名的有楊─赫爾姆霍茨的三色說以及海林的四色說。現代神經生理學和心理學的研究發現支持了這兩種對立的理論,並使之相互補充、逐步統一。現在普遍認為:色覺機制在視網膜感受器水平上是三色的,視網膜黃斑部分確實存在著三種感色的視錐細胞,分別對紅、綠、藍光敏感。如果一種或兩種視錐細胞缺少視色素或失去作用,便患部分色盲;如果三種視錐細胞的視色素都缺少或推動作用,便患全色盲;如果三種視錐細胞比例失調,便患色弱。色覺機制在視網膜感受器以上的視覺傳導通路上又是四色的,視網膜神經節和外側膝狀核外(短尾猴)中存在著一些對色彩信息進行編碼的頡頏細胞,這種細胞對某種顏色(如紅色)的光波刺激產生興奮性反應,而對另一種色光(如綠色)的刺激去產生抑制性反應。經編碼的視覺信息在向大腦皮層的視覺中樞的傳導道路中變成了亮度信號、綠信號和黃─藍信號。最後在大腦皮層的視覺中樞才產生各種顏色感覺。顏色視覺過程的這種設想被稱為顏色的階段說。因此,色盲被認為是視錐細胞及視覺通路上具有某種缺陷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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