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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文章] 為何要逼自己去忘掉一個人?

人最痛恨的一件事,大概是不能操縱自己的記憶。它幫了我們許多,卻又時刻提醒着我們最慘痛的經歷。包括,那個有意或無意,曾經傷害過你的人。於是,感情受創的你開始會不自覺的想起過去,用以逝的溫馨割傷自己,用殘酷的傷害虐待自己。

身邊的人禁不住了,就跟你說一句:忘記那個人吧,對你比較好。誰不明白?可是我們都沒有權限刪除腦袋中那些叫作記憶的東西,就好像,這個大腦,是不屬於我們自己的一樣。

時間能沖淡感覺,我已驗證是無效的方法;我指的是,仍喜歡着那人的感覺。然而它可以讓你不再感到受傷害。過一段沒有那個人的時間,就算腦袋翻出更多這個人的事,慢慢的,你已習慣被傷害,然後你就會不再痛了。也許很愚笨的方法,但既然忘不了,就只好習慣去接受。但若你說要放棄去喜歡這個人,就只好覓尋下一個你想要去愛的人;因為恨能隨年月消磨,但愛只能向另一人輸出。

別逼了,最後受不了抓狂的也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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