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司機深夜接載情侶,其間收聽電台鬼古節目,突然聽到乘客位傳出竊笑聲,以為撞鬼,結果一時分心撞向停泊前方的壞車,男乘客傷重死亡。法官昨判刑指,被告對鬼古既要怕又要聽,疑心生暗鬼,令專注力未能集中,更於高速駕駛時用上至少8秒察看無關交通狀況的事,屬加刑因素,故判監20個月,停牌6年。
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的被告崔漢光(62歲),入行逾27年,有10次交通違例前科,曾先後於06年及11年被勒令參加強制駕駛改進課程。
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判刑時表示,司機收聽電台節目無可厚非。但被告身為夜更司機,卻既要怕又要聽,更疑心生暗鬼,影響集中及專注力,甚至因聽到後座傳來竊笑聲,罔顧自己正以時速70公里駕駛,用上至少8秒察看無關交通狀況的事,漠視安全。法官又謂被告交通定罪紀錄頗為差劣,以上種種均屬加刑因素,故此判監及停牌,而且出獄後須重新考牌。死者劉威麟(24歲)的親友昨到庭旁聽,其父起初表現冷靜,散庭後向案件主管握手致意,其後忍不住掩面啜泣。
事發去年4月16日凌晨約3時,一輛死火環保斗貨車停泊在觀塘繞道近MegaBox左一行車線,司機落車到車尾位置,揮動亮著屏幕的手機,提醒其他駕駛者。
被告則駕駛的士載著死者和其18歲女友,在同一行車線從後方駛上往藍田方向,一直沒有減速,距離10米才扭軚轉右,撞向貨車,劉送院後不治,女友受傷留院5天。
被告事後向警方解釋,當時正收聽電台鬼古節目,一直看不到前方有貨車。其後他聽到乘客位傳來竊笑聲,望向倒後鏡卻僅見兩束頭髮,大驚下以為撞鬼,轉頭望向後座,發現是乘客坐得極低。辯方早前呈上由電台節目主持人、被告10多年熟客李慧玲替被告撰寫的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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