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愛一個人,要愛他的優點、包容他的缺點,甚至連缺點,都會認為是可愛的
因為愛情不是考試,不需要要求100分
只有愛或不愛,無所謂好不好
愛的時候,當然好,但一旦不愛"了"呢?
或許一開始答應與對方在一起時,真的是因為覺得他好、對自己好
但久了之後支持自己繼續下去的理由,絕對不是因為他好或不好
而是因為我愛他:他可愛的樣子、霸道的樣子、迷糊的樣子我都愛
也因為那些好的和不好的,才成就現在我愛的這個他不是嗎?
愛情,無所謂好或不好,只有愛或不愛
所以分手的理由,是"找"出來的藉口
這就是為什麼愛一個人時,可以沒有理由的愛
但分手時卻總可以有理由:個性、家庭、累了、沒感覺了....
一切理由都是"找"出來的--為了降低自己的罪惡感
甚至是將責任歸給對方「就是因為你......所以我才會......」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在一起的那個人一直都沒變,她/他還是當初你所認識的那個人
變的是那顆想離開的心
或許過去願意花許多的時間陪你講電話,直到兩個人都累了想睡了,卻還捨不得掛上電話;
即使千里迢迢,也願意花上時間到對方的身旁,分開時則依依不捨,彷彿這是兩人最後一次的見面;
細心的規劃下次節日要到哪間餐廳、下次的旅程要到哪個新地方留下新的回憶;
時時刻刻關心對方現在是否開心或傷心,即使不是面對面,但就是可以敏感的觀察到
並想盡辦法讓對方開心,只要對方笑了,自己就會很開心
但,一旦不愛了,為對方做任何事都覺得多餘,嫌累、嫌麻煩以及失去耐性
真的!無所謂好不好,只有愛不愛!
否則為何過去可以一同面對困難,偏偏現在就不行了呢?
分開,並不代表你不好
也不代表對方不曾愛過
只是"現在"不再愛了
如此而已
愛情,無所謂好不好只有愛或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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