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7日下發通知,建議將6-35月齡兒童列入我國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人群,並遵循「知情、自願、免費」的原則為這一人群實施疫苗接種。
3歲以下兒童是甲型H1N1流感的高危易感人群,為有效保護這一人群健康,衛生部根據我國該年齡組甲型H1N1流感疫苗臨床試驗安全性結果,參考前期3-11歲年齡甲型H1N1流感疫苗臨床試驗結果及其他國家6-35月齡兒童甲型H1N1流感疫苗應用情況,就6-35月齡兒童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出了指導意見。
衛生部建議,3歲以內兒童採用7.5μg、2劑次免疫程序,2劑次間隔21天至28天。根據目前我國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包裝規格,15μg/0.5mL包裝的疫苗只能用於1劑次(7.5μg/0.25mL)接種,30μg/1mL包裝疫苗可用於3劑次(每劑次7.5μg/0.25mL)接種,剩餘部分不得使用。
衛生部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6-35月齡兒童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後相關安全性資料的收集與分析,開展安全性監測與評價。
經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2009年12月初開始,我國先後組織北京科興、浙江天元和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3家疫苗生產企業陸續在廣西、江蘇和湖南3省區疫苗臨床試驗基地展開6-35月齡兒童甲型H1N1流感疫苗臨床試驗。衛生部於2009年12月25日發佈消息稱,我國已完成6-35月齡兒童甲流疫苗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及首針疫苗的接種工作,未發現嚴重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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