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感動,注定要被人們銘記,但是,也有些感動,注定將在那瞬間之後被忘卻,無論是我帶給別人的感動,還是別人賜予我的感動。當悉心準備好久之後,給她一次感動之後,帶給自己的,可能是終生的銘記。但,當自己被別人以同樣的理由感動時,卻總會匆匆忘記。
5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歪著腦袋,眨著水晶般的大眼楮,疑惑地問我︰「什麼意思呀?」
15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的臉紅得像火燒雲,頭深深地低著,擺弄著衣襟,你好像在笑。
2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把頭靠在我的肩上,緊緊地挽住我的手臂,像是下一秒我就要消失一樣。
25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把早餐放在桌上,跑過來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說︰「知道了!懶蟲,該起床了。」
3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笑著說︰「你呀!要是真的愛我,就別下了班到處跑,還有,別再忘了我叫你買的菜!」
4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邊收拾碗筷邊無表情的嘟囔著︰「行了,行了,快去幫孩子復習功課去吧」
5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打著毛線頭也不抬︰「真的?你心里是不是巴不得我早點兒死掉。」然後就咯咯咯地笑個不停。
6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你,你笑著捶了我一拳︰「死老頭子!孫子都這麼大了,還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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