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完成終審法院就醫管局,需向在休假期間候召工作的公立醫院醫生,作補償裁決的判詞研究,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向現職及已離職的合約僱員作出同類賠償。政府現正進行相關評估,期望可於明年2月25日前完成核算,屆時會通知相關人員結果。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出,終審法院在這宗公立醫院醫生補償個案中,其判詞對《僱傭條例》有關休息日和法定假期的條文,以及對醫管局與有關醫生的僱傭合約所訂可享有的公眾假期安排作出詮釋。
可追溯至03年10月
發言人稱,鑑於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僱傭合約訂明,其可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安排會與《僱傭條例》相關條文的規定一致,另個別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亦可享有公眾假期,故政府決定依從終審法院對該等條文的詮釋,履行合約條款向有關僱員作出賠償。
當局落實的賠償方案具追溯性,由03年10月20日起至今,曾在休息日、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間「銷假」候召上班及超時工作,在未補假情況下,將獲額外一天補假或一天工資補償,已離職者會獲發一筆過賠償。
該局發言人表示,由於各部門現正翻查紀錄及作出評估,暫未能落實獲賠償人數及賠償金額。截至今年6月底,政府共有15,800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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