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氣樂隊五月天鼓手冠佑(原名劉浩明),同太太王行芝前日涉及一宗買贓車事件而惹上麻煩,當地警方追查一宗偷車集團案,冠佑有架BMW 740Li嘅車,同一架Camry2.0都係幫襯同一間車行購買,仲係以超筍價錢買入,其中架BMW警方已經證實係贓車。冠佑前日發聲明,話係朋友一年幾前欠款冇錢還,所以用二手車嚟抵債,佢係完全唔知情,據知冠佑前晚喺警局落咗近兩小時口供。
台中縣警方噚日繼續追查偷車集團案,冠佑聲稱唔知買嘅係贓車,但警方查出主要嫌疑犯將另外一部舊BMW 318過戶到王行芝名下,然後就將呢個318車牌掛到BMW 740Li車上,雙方唔單止有買賣行為,仲確實使用贓車,所以先將冠佑同王行芝依涉嫌贓物罪送法辦。不過,呢間車行嘅負責人江元章噚日被帶去警署協助調查,佢同警方強調冠佑確實唔知道BMW 740Li係贓車。
噚日冠佑再透過公司發出聲明話:「問題車的車牌,是三周前才由車商過戶到行芝名下,在此之前,行芝未曾擁有過任何一輛BMW,所有關於過戶與車牌的處理手續,都是由車商來收取證件後辦理的。」佢強調自己都係受害人,希望早日還佢清白。
警方又話,目前除查扣BMW 740Li外,王行芝所使用嘅TOYOTA Camry,將暫時由警方託管。至於懸掛假車牌,就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被罰3,600新台幣。另外,根據台灣法例,若喺知情下買入贓車,最高會被判入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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