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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姚樂怡遭電話性騷擾17歲送貨員認罪還押

姚樂怡今年初,遭人於清晨電話性騷擾,對方不住傳出呻吟聲及要求與她做愛,警方接報後循電話紀錄追蹤到來電者,年僅17歲的送貨員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不斷打電話罪,還押至6月19日判刑。被告凌駿聲蓄整齊短髮,昨穿白恤衫及結黑色幼領帶出庭,裁判官昨押後判刑,以索取其感化官、教導所、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被告獲悉後強忍淚水。
因悶貪玩犯案
控罪指出,被告涉於今年2月2日至3月18日,在香港某處沒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往兩部手提電話,旨在對女子姚雅麗(原名姚樂怡,35歲)造成滋擾。被告在警誡下稱自己因為悶而貪玩犯案,而辯方昨求情時也指今次純為惡作劇。但裁判官卻不以為然,直言案情嚴重,並非一般惡作劇,裁判官又指因為受害女性不知對方掌握自己多少資料,故因而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
啞忍一個月報警
被告事發時任職會計服務公司的送貨員,辯方求情時指他透過工作上司取得姚的手機號碼,但兩人並未見過面。案情指出,姚自今年1月25日起接到無數的性騷擾來電,啞忍至2月24日報警求助。案情指,部分來電是男子呻吟聲,有些更明言想與姚發生性行為。警方根據姚的通話紀錄,顯示其中11個滋擾電話屬被告母親登記,並於4月29日派員掩至被告的公司地址。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因為悶及貪玩而犯案。
姚樂怡﹕被玩好慘
姚樂怡稱,會留意有關判決,她個人並非想對方坐監,只希望他被懲戒。當初她報警求助主要是擔心自己的安全,對方曾到過她的工作地點亦知道她的住址;現在她終可放心外,亦希望透過這件事給那些玩電話的人作警剔,被玩的人好慘,她被電話騷擾時,生活受很大影響。
【案件編號:KCCC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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