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加入有線娛樂台任女主播的劉明軒,日前遭一名男子入稟高院,向她追討南區豪宅淺水灣道3號一單位的一半業權。
原訴人何乃斌,洋名Terrence,控告居於跑馬地樂活道樂翠台的劉明軒(Vivian)。何在入稟狀中指,與劉聯名擁有淺水灣道3號16樓B座單位,連兩個於地庫的車位,但何認為劉只是該一半業權的信託人,並不真正擁有該一半業權,故要求法庭下令劉,將該一半業權交還何。
據土地註冊處的資料顯示,何與劉兩人於2003年以2200萬元聯名購入上述2078呎的單位。劉畢業於南加州大學財務系學士,2004年應徵有線娛樂台新聞主播後入行,於2007年訪問台灣首富郭台銘時,惹來被郭鹹豬手的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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