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星期日 星期日
元旦 1月1日 星期四
春節(農曆年初一) 1月26日 星期一
春節(農曆年初二) 1月27日 星期二
春節(農曆年初三) 1月28日 星期三
清明節 4月4日 星期六
耶穌受難節 4月10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節翌日 4月11日 星期六
復活節星期一 4月13日 星期一
勞動節 5月1日 星期五
佛誕 5月2日 星期六
端午節 5月28日 星期四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星期三
國慶日 10月1日 星期四
中秋節 10月3日 星期六
重陽節 10月26日 星期一
聖誕節 12月25日 星期五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12月26日 星期六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一站通
由於政府尚未公布2010年的公眾假期,只能從憲報刊登的公眾假期條例去估計,其內容如下:
*每個星期日;
*元旦,即1月1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
*農曆年初一(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農曆年初一的前一日);
*農曆年初二(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農曆年初一的前一日);
*農曆年初三(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農曆年初一的前一日);
*清明節,即4月4日或5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
*耶穌受難節;
*耶穌受難節翌日;
*復活節星期一;
*勞動節,即5月1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
*佛誕,即農曆四月八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
*端午節,即農曆五月五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即7月1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
*國慶日,即10月1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
*中秋節翌日,即農曆八月十六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中秋節當日)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藉在憲報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該日的另一日;
*重陽節,即農曆九月九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翌日)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藉在憲報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該日的另一日;
*聖誕節,即12月25日(如該日為星期日,則改為聖誕節後第二個周日);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資料來源:律政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利用農曆與西曆對照這個網頁,再經分析,2010年的公眾假期大致如下(資料只供參考,可能有誤,一切以政府憲報刊登為準。如有錯誤,敬請提出):
所有星期日 星期日
元旦 1月1日 星期五
春節(農曆年三十) 2月13日 星期六
春節(農曆年初二) 2月15日 星期一
春節(農曆年初三) 2月16日 星期二
耶穌受難節 4月2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節翌日 4月3日 星期六
復活節星期一 4月5日 星期一
清明節 4月6日 星期二
(本來4月5日是清明節,但剛好是復活節假期,清明節假期則改於4月6日。)
勞動節 5月1日 星期六
佛誕 5月21日 星期五
端午節 6月16日 星期三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星期四
中秋節 9月23日 星期四
國慶日 10月1日 星期五
重陽節 10月16日 星期六
聖誕節 12月25日 星期六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12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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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接下來的兩年,每年都有五天的公眾假期在星期六,亦即是說我們將會損失兩日半至五日假期。
*2010年的大年初一是情人節,家人與愛人怎去取捨,還是兩者共存,有待聰明的你小心演繹。不過,時間尚早,大家必會想到好辦法。
*2010年的復活節及清明節重疊,意味著這兩個節日的假期將會連續一起,到時會有五天的長假。
*香港是中西文化交流的城市,節日也是一樣。以西曆計算的節日有元旦、清明節、勞動節、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國慶日、聖誕節及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以農曆計算的節日有三天的春節、佛誕、端午節、中秋節和重陽節;然而,復活節的三天假期則以三個曆法〔西曆(日曆)、農曆(月曆)及星期〕去計算,由於有點繁複,亦涉及聖經舊約的梅瑟五經及新約的四部福音,這點留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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