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在憲報公布2011年公眾假期,農曆年及復活節均有長達4日的假期。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2011年的勞動節適逢在星期日,因而將勞動節翌日訂為增補公眾假期。另外,由於2011年的聖誕節適逢在星期日,因而將聖誕節後第二個周日訂為增補公眾假期。
以下為政府在憲報公布的2011年公眾假期:
1月1日(1月1日 星期六)
農曆年初一(2月3日星期四)
農曆年初二(2月4日星期五)
農曆年初三(2月5日 星期六)
清明節(4月5日星期二)
耶穌受難節(4月22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節翌日(4月23日 星期六)
復活節星期一(4月25日 星期一)
勞動節翌日(5月2日星期一)
佛誕(5月10日星期二)
端午節(6月6日星期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7月1日 星期五)
中秋節翌日(9月13日 星期二)
國慶日(10月1日星期六)
重陽節(10月5日 星期三)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12月26日 星期一)
聖誕節後第二個周日(1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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