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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報友恩登廣告招攬港女 安排赴加賣淫 婦入獄一年

中年婦人因丈夫不忠決意離婚,為了生計淪落歡場,惜欠缺標致外貌,幸得同場好姊妹相助,向她介紹客人甚至帶挈她一同坐檯招呼熟客。後來她們一個從良,一個移民。事隔10年,好姊妹突然現身,要求她協助安排港女到海外賣淫。失婚婦人自稱為感恩圖報,答應合作,最終在一次放蛇行動中被捕。現年45歲的被告婦人梁幼萍,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導致他人賣淫罪,被判囚一年。暫委法官陳仲衡指案件嚴重,不但破壞加拿大治安,更會令人以為香港是妓女出口地,損害本港聲譽。

女警放蛇拘被告
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她生於內地,94年來港與丈夫及兒子團聚,但兩年後因丈夫有外遇而離婚。為了生活,年逾三十也到夜總會出賣肉體,但因年紀問題兼外貌平庸,生意淡薄。幸好當時得到一位姊妹YoYo 幫助,將客人介紹給她,甚至讓她坐檯招呼熟客,她才捱得過3個月。後來被告轉行做清潔工人,YoYo 也移居加拿大。去年6月,YoYo 聯絡被告,要求被告幫忙安排港女到加拿大賣淫,被告答允,並開始於《東方日報》刊登招募廣告。廣告引起警方懷疑,展開調查,派遣放蛇女警與被告接洽,得知有意者須付4,000元介紹費,每服侍一名客人可獲加幣60元(折約384元),與當地聯絡人平分。同月11日,被告相約女警見面索取介紹費,埋伏探員上前拘捕被告。案件編號:DCCC649/08

 

FROM: 頻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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