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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母親索取生活費不果

已故歌手梅艷芳的遺產,因為流動資金不足,暫停向梅艷芳母親發放生活費。梅艷芳的母親覃金美,原本每月可以向梅艷芳遺產,領取12萬元作為生活費,但遺產管理人向法庭表示,遺產只剩餘85,000元現金,現時安排出售遺產中約值57萬英鎊英國物業,但變賣所得,可能要先支付覃金美因為多宗訴訟而拖欠的律師費。法庭決定暫停由遺產支付生活費,又指覃金美申請破產,可能是最好的方法,如果生活有困難,可以向社會福利署求助。
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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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12萬,,,住酒店都得啦
咁都要申請破產,,真係為老不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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