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日約 個好耐冇見 老友食晏,佢 保險公司做,一邊食一邊傾偈,佢問我有冇買個人意外保險。我心諗,一場出 食飯即sell 保險;我臉有難色話買 一份。老友笑笑口話,唔好誤會,只不過知道若要轉工,提醒一下記住通知保險公司 ,否則有乜 冬瓜豆腐,分分鐘冇得賠。
點解呀?佢話,有個case 當事人原本做文職 ,買 份個人意外保險,之後佢轉工做 空姐,一次執勤不幸受傷。之後佢同保險公司claim 保險,竟然冇得賠。原來佢 份空姐工作, 佢份保單屬不保項目,而佢轉 工又冇通知保險公司改保單,咪冇得賠 。
老友補充話,唔同工種遇到 意外機會都好唔同,所以個人意外保險一般都會按職業 類別,決定係唔係接受個別客戶投保。如果客戶 成功投保後轉工,當中涉及工作性質 改變,好似由文職轉為外勤或職業司機,一定要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會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增加保費,及保留續保的最終決定權。仲有,從事高危職業 人,好似警隊、軍隊、消防隊等等,保險公司一般都唔受保。僱主要為有關員工購買特別 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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