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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民間電台不理禁令照開咪

高等法院昨日接納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禁制令效力直至下周五,屆時再決定是否延續。原訟庭法官馮驊頒令時表示,大氣電波頻譜有需要被控制,涉案六名被告公開表明會違例廣播,若上級法院不頒令維護下級法院之判決,便可能出現法律缺口。不過,民間電台無理會禁令,昨晚如期在旺角公開廣播。電訊管理局昨晚深夜表示,已就民間電台廣播展開調查,如有充分證據,會檢控任何違反《電訊條例》人士。

民間電台昨晚七時至八時於旺角行人專用區作公開廣播,吸引百多名市民圍觀,期間法庭執達主任曾到場先後將六份禁制令交予六名被告,但民間電台負責人並無理會。而現場約有十多二十名電訊管理局人員及警方在場監視,警員只登記部分人士資料,並無採取其他行動。

馬時亨:切勿以身試法
而在民間電台開播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警告指,若民間電台違反禁令,將構成藐視法庭,即使參與者亦有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他指,港府及市民都擁護和珍惜言論自由,但不可與非法廣播混為一談,呼籲民間電台勿以身試法。

今次受禁令限制的被告,包括海昇科技有限公司、區議員「阿牛」曾健成、陳妙德、潘達強、楊匡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他們被禁設置維持電訊設施、管有或使用無線電通訊器具或能產生無線電波的器具、以及用這些器具發送訊息,他們的代理人及僱員受禁令限制;至於參與非法廣播的嘉賓,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指,亦可能會因藐視法庭被拘控。

法官昨判決時指出,律政司申請暫緩判令和禁制令,令公眾和政府都能「停一停,諗一諗」,質疑被告堅持開播,是否符合法治精神。他指出,任何權利均不是絕對,律政司今次是以民事方法防止刑事案發生,亦同時是用上級法院維護下級法院的判令。法官初步接納律政司代表的誓章,同意任由被告開播,有可能影響公眾。他認為,雖然在裁判官暫緩違憲判令後,已無法律真空情況,但若任由被告違例,便有可能打開法律缺口,等於准許他們有條件地犯法,這並不可接受。

代表律政司的翟紹唐在庭上指,各被告表明繼續開播,是無視法治、無法無天,不但明言挑戰法律,更鼓動他人參與。由於有實質證據指廣播有可能影響航空、消防、警察等通訊,危害公眾安全及會引起其他人效尤,現行條例又不足阻嚇。

被告一方則力指,電台廣播與通訊佔用不同頻譜,根本不會互相干擾,民間電台○五年啟播至今,從無被投訴干擾通訊。被告亦可承諾沿用一直使用的頻道廣播。被告更指,律政司選擇此時興訟,有阻止民主派呼籲周日上街爭取普選的政治目的之嫌。


民間電台不理禁令照開咪圖片1
民間電台昨晚沒有理會法庭禁令恢復公開廣播,吸引逾百途人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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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直離譜啦, 視法律如無物. 淨係識得叫人尊重法律, 但佢地就無視法律, 講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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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都唔嚴打,仲駛管治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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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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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英雄, 為正義, 為公理,不畏強權, 甘冒牢獄之險, 值得欽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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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我支持佢地..............................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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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D途徑去抗議,唔洗一定去犯法姐

知法犯法,教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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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