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法國五月六日簽署協議,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讓兩地青年人參與。協議將於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協議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與法國外交部部長洛朗?法比尤斯在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各法國代表團成員見證下於禮賓府共同簽署。
設立工作假期計劃的目的是讓兩地青年人藉覑在其他國家旅遊期間生活和短暫工作,體驗當地文化風俗,擴闊視野。是次安排亦將進一步加強香港和法國兩地悠久的雙邊關係。
根據是項安排,雙方每年各有二百個名額。參加的青年人可以在當地逗留最多十二個月,期間並可工作賺取旅費。
張建宗說:「法國是香港第八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夥伴。自二○○一年起,香港已先後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加拿大以及韓國,簽訂同樣的計劃。至今已有約30 000名來自香港及其他夥伴國家的青年參與計劃,從中得益。」
香港入境事務處或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將為符合下列要求的申請人簽發工作假期簽證:
* 法國的申請人必須為法國公民,並持有有效的法國護照;香港的申請人必須通常居住於香港,並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申請人的年齡須介乎十八至三十歲,並計劃於香港或法國度假最多一年;
* 申請人不得攜同受養親屬;
* 申請人必須持有離境交通票或足以購買離境交通票的款項,並有足夠能力負擔在法國或香港逗留初期的費用;以及
* 申請人必須購買涵蓋整段逗留期間的醫療保健保險。
有關簽證的申請詳情,香港的申請人可瀏覽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的網址
www.consulfrance-hongkong.org,而法國的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亦可透過該處網頁下載有關資料,網址為
www.imm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