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業總工會表示,近日收到逾十宗從業員投訴,有保險公司透過給予入職者「總監」及「經理」等銜頭,每月收取不合理買名費用,憂慮從業員職銜未有如實反映其資歷,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工會稍後將於網頁開設「行為不良商號僱主」欄目,公開接獲投訴的公司名稱等資料,提醒有意入行的畢業生慎防保險合約陷阱。
保險業總工會接獲從業員與公司之間的合約問題個案,近年持續上升。工會指今年接獲的逾60宗個案中,有13宗涉及上環尊尚理財公司,指該公司在不計算年資、營業額及管理職員數目等條件,便透過給予區域總監、區域或分行經理等銜頭,誘使保險從業員轉到該處任職,但每月會向員工收回買名費,以一個分行經理計,每月需支付3,000至4,000元,區域總監的銜頭更需收取5,000至10,000元。
工會副會長麥偉雄表示,業界不同職位普遍在年資及營業額方面均有要求,如區域總監的年資最少七年或以上,每年營業額需高達1,500萬元。他指出,一個經理職銜無疑可為從業員爭取更大顧客信任,但職銜未能確實反映從業員的真實資格,或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不過,工會承認現今規管條例下,公司收取買名費未算違規,部份從業員的佣金根本不足以抵銷買名費,只好選擇離職。
暑假將有大批畢業生投入勞動市場,麥偉雄呼籲有意投身保險業的畢業生,簽訂合約時要加倍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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