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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討論區貼超連結 網民上載陳奕迅新歌被捕

據外電報道,陳奕迅最新廣東大碟《Time Flies》上月中推出之前,電台率先播放主打歌如《陀飛輪》、《無人之境》。其間有一名港人疑把其中兩首優先「派台歌」的mp3檔案,上載到美國一個檔案儲存網站,然後再於本地討論區discuss.com.hk張貼下載mp3檔案的超連結(hyperlink),結果香港海關採取行動拘捕這人,現在他保釋候查。

稍後,第二名港人把整張陳奕迅新大碟的歌上載到美國及荷蘭的4個檔案儲存網站,結果亦被海關拘捕,由於此一個案事態較嚴重,被捕者已被即時檢控。據本報了解,海關是得到海外儲存網站的合作,從此得悉上載者的ip地址,以此確認他與在討論區張貼下載超連結的是同一人,遂採取拘捕行動。

拘捕行動後,一名自稱是被捕者的網民在網上呼冤,不滿自己只是上載兩首流行曲便被拘捕及檢走電腦,除了面臨可能坐監的刑事檢控之外,涉非法上載的兩首歌曲,更可能被每首罰款5萬元。他最不滿的是,部分本港討論區如discuss.com.hk,每天都有大量侵權音樂檔被人上載,何以唯獨是他被捕?不過,他引述海關表示,稍後可能會拘捕更多人。

或每首歌罰5萬海關﹕稍後或再拉人

外電引述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發言人表示,很多人以為,單是在海外儲存網站上載侵權音樂檔案不會有後果,今次香港海關的迅速行動,反映這些人的想法是錯誤的。香港海關則表示,基於保密及行動理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海關對任何侵權活動舉報都會積極調查,對付不法侵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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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張貼超連結較上載危險

不少網友都以為,若不涉上載侵權音樂檔,僅在本地討論區張貼「下載侵權檔案超連結(hyperlink)」不算違法,但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本地網上論壇張貼超連結,在法律上較單是上載音樂檔更危險,因前者更加容易被控違反《版權條例》。

陸偉雄解釋,若有人只是單純把流行曲mp3檔案,上載到海外檔案儲存網站,而沒把上載超連結外泄,此人或可解釋這樣做是為方便自用,加上網站位於海外,海關要檢控或較難。

反之,若故意把下載侵權流行曲的超連結張貼到本港討論區,以便網友下載,即使檔案本身非本人上載,但也可能會被控以串謀、協助或教唆他人分發侵權版權物品這刑事罪,陸偉雄勸喻網民勿以身試法。

歌曲未發售罪加一等

對於有網友質疑,僅上載兩首當時尚未公開發售的流行曲也被海關拘捕,此舉是否執法過嚴?陸偉雄回應表示,只要非法上載一首歌供他人下載,也是刑事罪,何今次事件被上載的流行曲,事發時尚未公開發售,故此非法上載對唱片公司及歌手利益的損害,較一般侵權活動更嚴重,因此海關執法採取拘捕行動,亦屬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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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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